国企改制后,相当一部分工人下了岗失了业,其中大多数4050工人没有了工作,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还得个人续交,每年在五千元左右,(各地有差异)而且年年看涨,如若不交养老保险,往后越来越老,到了退休晚年一点指望都没有。许多下岗4050(有的更大,下同)工人由于没有找到工作或者在干临时短工,收入很少,不堪重负,有的就放弃了医保这一块,更为严重的是,一部分老工人因长期在为国家低工资作贡献年代,身体落下各种病灶,现在每况愈下,几乎陷如绝境。有的生病工人举债都借不到钱治疗,只好放弃治疗听天由命。想想看看,我们在同一片蓝天下,为什么我们创造财富的国企工人今天下岗日子如此艰辛啊。过去,他们当中不乏有许多标兵模范,优秀工人,更有许多中共党员。 由于国企解体,工人们成了所谓自然人社会人。过去工人有困难,可以找单位找工会,或单位组织主动关怀帮扶,现在找谁去?特别是一些身体不好的下岗4050工人,个中滋味常人难以理解。政府有责任也应该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国企改制下了岗本不是他们的错。 值两会之际,请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们要多关注大龄下岗工人的困难处境,切实为下岗4050工人代言。(下岗工人虽是一个较大群体,但似乎没有人大代表,也没有政协委员吧。所以对两会有良知的代表们寄予厚望。)
重提补偿下岗职工以体现社会公正的话题
关于“补偿下岗职工 体现社会公正”的意见,再次重申如下:
这里说的补偿不是指下岗以后领取的最低生活费,也不是进入再就业中心经受培训,以及“一次性买断工龄”的那笔小额款子。我所说的补偿,是一个公正的社会对为了社会发展而做出牺牲,承受了改革的阵痛,代替时代而受难的下岗职工们,给予适当的回报,以示感谢。好比一艘因风暴而濒于沉没的轮船,为了保住大多数人的性命,单位抚恤金。先是往海里扔货物,然后,有一些同样是活生生的人,或者出于自愿,或者是被统一安排,一个一个地跳进了惊涛骇浪之中。轮船负荷减轻了因此没有沉没,大多数人的性命保住了。当风暴停歇之后,轮船拉响汽笛,直挂云帆济沧海,开足马力奔前程。这时候,那些在危急关头跳下大海的人,侥幸还没有被淹死,还在那里挣扎。船长、大副、二副、水手,以及乘客们,如果都是些高尚的人们,就应该立即地、毫不犹豫地,怀着虔诚的敬意,把这些殉难者迎上船来,献上食物,献上衣物,还有尊重和感谢。
我们说的补偿,就是这个意思。
我所说的补偿不是居高临下的施舍,不是同情和怜悯,不是打发,不是春节前夕的慰问品和慰问金。而是体现社会公正的一种理智的规范的应该形成制度的运作,是对牺牲者的应有回报。在现阶段,是对下岗职工及其家人基本生活的支付,是对他们建立谋生手段的必要援助。在下一阶段,当社会进入全面小康,多数人成为“中产阶级”以后,社会应该一次性地帮助曾经下岗的职工进入 “中产”行列,以示公正,以示良知,以示没有忘记。如果下岗职工已经过世,则应把社会的回报体现在他们的子女身上。难道不应该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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