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日,云南省临沧云县消防监督人员在监督执法中,发现云县汇源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云县爱华镇草皮街丙票开发建设的云县三江综合集贸市场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由于该公司地处居民聚居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随即对其进行了受案调查。经查,该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给予云县汇源糖业有限责任公司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伍万元的处罚。 据悉,该公司表示,接受消防部门的处罚,并将尽快到银行缴纳罚款,同时将准备图纸和相关材料送到消防部门进行审核。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