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是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特殊困难群体,他们大多行动不便、存在认知障碍,一旦发生火灾难以自救逃生,极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年初以来,白城市公安消防支队对全市社会福利机构实际情况进行仔细研究,针对弱势群体抗御火灾能力相对薄弱、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淡薄的特点,全面加大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最大限度确保社会特殊困难群体的安全。 提高消防监管力度,撑起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保护伞”。支队党委认真研究国内外社会福利机构火灾的发生原因及特点,积极提请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进一步加大社会福利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先后组成6个督察组、2个暗访组,由8名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各地1000余家社会福利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召开社会福利场所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4次,实际解决社会福利场所各类消防安全问题223处。同时,支队还积极会同当地民政部门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机制,仔细研究全市各社会福利场所建筑图纸、人员数量等资料,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并研究制定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监管办法,为广大弱势群体撑起了一把消防安全“保护伞”,切实预防和减少社会福利机构火灾的发生。 拓宽隐患排查覆盖面,筑牢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防火墙”。支队针对目前一些社会组织、个人开办的福利机构的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善以及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等问题,协同民政、安监、文化、教育等部门,对老年公寓、敬老院、福利院、孤儿院、收容所等283家社会福利机构的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是否锁闭、固定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各类档案簿册是否齐整,重点部位员工是否经过培训等项内容进行了32次重点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287处火灾隐患,坚决按照《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依法监督整改。支队利用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黄金节目时段和各类平面媒体公布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并设立专人及时核查群众对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先后对18家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社会福利机构进行了曝光。支队还建立了与民政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坚决取缔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社会福利机构。 加大四个能力建设,拉开福利场所消防安全“自我防护网”。支队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和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全面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支队先后抽调21名业务骨干,组成7个监督检查组,对洮北区福康养老院、大安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镇赉县夕阳红老年公寓等39家社会福利场所进行上门指导,督促这些福利场所工作人员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配备符合供养对象感知特点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完善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不断提高社会福利机构内部消防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 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提高供养对象和从业人员消防知识“含金量”。按照《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支队会同民政部门组织辖区社会福利机构负责人、工作服务人员开展以“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场所内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三提示”消防安全培训活动28次,因地制宜,加强督察,落实责任,切实提高社会福利机构内供养对象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支队监督人员结合社会福利场所供养对象的特点,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30余次,切实做到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有效疏散逃生,最大限度确保供养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支队还结合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深入辖区社会福利机构和老人、儿童寄养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提示活动32次,指导和督促社会福利机构在显著位置悬挂场所火灾危险性、疏散路线、逃生技巧等消防安全常识图示100余幅,努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宣传氛围。 目前,全市社会福利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当中。全市消防官兵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最大限度确保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努力为特殊困难群体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