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消防水泵房进行检查 查看水泵房巡查记录 测试灭火用的泡沫发生器 测试灌区喷淋设备 对消防水炮进行测试 测试室外消火栓 为切实提高全县煤层气抽采、生产、储存、运输煤层气的物流公司等企业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此类场所的自查自纠能力,坚决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山西沁水消防大队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采取细节与整体相结合,监督与指导相呼应的检查方式,全面做好火灾防控工作,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取得实际效果。8月21日,大队长郭奎燕带领大队监督人员对辖区煤层气集中的嘉峰镇潘庄村的新奥、易高、名扬公司郭南压缩站等5家易燃易爆单位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5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并现场指导单位如何开展好内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活动。 检查中,大队监督检查人员重点对各单位的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办公楼内消火栓是否保持完好有效;应急照明灯是否正常;消防安全巡查记录是否详实;自查自纠记录是否真实;室外消火栓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进行了维护保养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并现场对室外消火栓、储罐区的喷淋设备、灭火用的泡沫发生器设备进行了测试,查看其在突发事件情况是否能发挥应急作用。通过全面细致的检查,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整体情况比较好,但是还存在消防水泵房的应急照明灯有个别已经损坏,没有及时更换;水带在测试中突然爆裂;安全员对消防设施的操作不够熟练的问题,对此,大队监督人员立即根据消防法规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结合检查情况,郭大队长告诉单位负责人,水带爆裂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操作员对设备的掌握熟练程度不够,学习不到位,没有更准确的了解消防设备的性能和参数,因此在加压过程中,出现压力迅速过大导致水带爆裂;二是消防水带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安全无小事,消防设施一定要有质量保证,不能“因小失大”。三是日常工作中,公司工作人员对消防水带及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不到位,导致不能用的水带未能及时更换,万一发生险情,将会给救援工作带来很大的障碍,消防安全细节问题切莫忽视。郭队长还强调,发现的问题看似不大,显得不起眼,但是往往就是一些小的失误酿成了大的事故,细节不仅决定成败,同时也决定安全,一点都不能掉以轻心,疏忽大意,消防安全的保障才能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顺利进行,一旦发生意外,后果难以想象,损失也难以估计。 结合当前进行的“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监督检查人员对各公司的消防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公司一定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二是加强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公司一定要定期的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尤其是对重点岗位员工操作消防设施的培训,适时的组织员工开展逃生疏散演练,着力提高员工扑救初起火灾和自防自救能力;三是一定要加强值班和巡防,特别是重点部位的巡查,认真记好巡查记录;四是开展好内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活动,提高自身的自检自防能力,切实将各类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公司的消防安全。(贾王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