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补充: 事态新补充: 1.我们见到教师所写的情况说明,但有出入,多处与事实不符。例如:产权过户 。她致孩子受伤过程不详;她陪家长带孩子看病时,孩子一直是自己走路,欢蹦乱跳的;等她交完医药费,病例已写完等。 2. 转天校方应家长要求进一步到专科医院,校方找医院熟人并挂熟识的主任的号看病,结 论‘不是骨折,骨劈裂出的茬是生长发育期’但病例上并没有写生长发育什么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也没有骨折的结论,但建议制动,塑拖固定; 3. 校方安排阿姨照顾孩子的起居,费用家长自己先出,对于社会抚养费标准。学校回头给报销。(口头) 问题: 医药费问题:校方是否将来会以某接口(如;老师的不实说明)而不承担全部责任?学校走保险,不100%承担费用? 目前没有任何双方书面协议家长应该怎么做? 派出所的备案在那种情况下注销?注销时是否必须让当事人双方签字认可? 谢谢各位律师的热心帮忙。我们一边为孩子的健康焦虑一方面要和学校周旋,他们为降低自己的责任做各种利于自己的事,否认部分事实,找关系打通派出所,医院各关节。我们真的很无助心力交瘁。(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