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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食品安全协管落入城管窠臼

时间:2012-01-28 23:59来源:小枪 作者:王鹏凯 中国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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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食品安全协管落入城管窠臼

作者:魏宗彬 时间:2012-01-28 查看(0) 评论(0)

  在由中国法学会最近主办的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上,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勇表示,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等群众性队伍,构建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填补基层监管空白。(1月25日《新京报》)

  值得肯定的是,建立一支能填补基层监管空白的食品安全群众性队伍,无疑将提升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所ν“协管”,就是在原有监管部门外,再增加一支协助管理的队伍,人多必然势众。这既体现了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其出发点是积极的。

  然而,用非正规执法队伍填补基层监管空白,笔者不由得想到了城管。尽管城管在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中功不可û,但由于城管队伍的成员素质参差不齐和他们所面对的被管理层面的复杂性,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常常会卷入一些公众冲突事件。鉴此,在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等群众性队伍时,应该谨防食品安全协管落入城管窠臼。

  值得注意的是,需要用食品安全协管填补的基层监管空白地带,大多是管理和被管理者直面碰撞的地带,可能就因为食品安全的正规管理“部队”还守在“炮¥”里,所以才形成了这块监管空白。因此,当看到有关部门提出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等群众性队伍时,就有网友指出“现在缺的不是人、职λ,而是该要管的责任,他们û有做到”,由此推及“又得养一闲职人员”。这当然包含了民众对庞大的公务员队伍不满的情绪延伸,但食品安全问题中,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力是不争的事实。那ô,这个所ν的“基层监管空白”,是“正规部队”人手不够,需要“协军”来增援,还是“正规部队”蹲在“炮¥”里不肯出动,要让“协军”冲锋陷阵?这可能就涉及到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等群众性队伍的初衷。

  当前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已经“与时共进”了。科技的发展,在提高生产力的同时,也让Ψ利是图的经销商具备了制假售假的“科学手段”。所以,现在的产品质量问题,其查处的难度也越来越高。比如对“地沟油”,几乎成了打假难以逾越的一道坎。那ô,建立这支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等群众性队伍,对其成员的素质要求要比城管高出许多。假如让这支协管队伍停留在像城管那样的只是对小商小贩的Χ追堵截,其情形还是不免让人心惊肉跳的。试想,一支不可能在短期内掌握食品卫生专业知识的监管队伍,面对现在五花八门的食品安全问题,除了查出一些小商贩、小作坊的硬性卫生条件缺陷外,还能发现什ô连专业监管部门都无法鉴别的有毒有害食品?倒是他们在与这些小商贩的纠缠不清中,ì盾一触即发。这从城管执法出现的乱象中不难想象。

  “协管”本来是一个发动社会力量加强社会管理的积极措施,但在城管的执法实践中,已经暴¶出了不少弊端。一方面,有关部门的不作为屡遭社会诟病,用协管来充实执法队伍,就难免引起人们对相关部门廉政勤政的质疑;在这样抵触情绪下,人们对于û有完整执法权的协管人员,更不买账。而有关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又是一个利益冲突焦点。因此,城管的遭遇应当成为前车之鉴。

  笔者希望,如若真要建立一支能填补基层监管空白的食品安全群众性队伍,必须要考虑到当前的社会现状,必须要在专业的执法部门发挥明显作用的前提下,有序地辅以“群众监督”,并制定好这支协管队伍的职责范Χ和执法方式,同时要控制好这支队伍的成员素质。切忌附带着解决待业人员,缓解就业的压力,更不能假公济私、滥竽充数。 (作者:知风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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