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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求知道租房法律知识!!!!!!!!!尽快回答!!谢谢了!!!

时间:2012-01-29 09:08来源:紫藤小朵 作者:生日报中心 中国法律网
我是租房者,我与房东的合同是08.10.21到时间.现在他让我08.6.20搬走. 退我原交房费和押金.合同上写的是在合同其间如果我不租不退我一分钱.这次是房东变动,我是否该和他索要违约金.(一月房费).合同上没写房东变动,要付违约金. (我租房时比较急没看他房产证.后来我感觉他肯定不是原房东.)这其间我装了宽带,还有交了晚上楼道用的一年电费.可现在他说如果我要违约金他干脆就不退我钱了.或者直接不要违约金也不给退钱了.到他说的时间搬走.房东现在外地.原来几家在这里住的,他们的押金也没退给人家,我急切盼望你们的答复!!!!
经济的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涌入城市,因为人口的流动性强以及房价过高等原因,导致房地产租赁市场异常火爆,随之引发的租赁纠纷也日益增多。节后租房高峰再度来临,但由于部分房屋的出租方和承租方法律意识淡薄,在订立租赁以及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漏洞甚多,为此我们选取多个案例来看看究竟应该如何合理避免租房纠纷。 提前退房能要回押金吗? 案例一:我租了一间房,房东让我一次性付清6个月租金,并且要交纳一个月租金作为抵押。住了3个月,我感觉不好,又租了一处房,并告知房东。房东要求我给他一把钥匙以便新房客看房。不料房东本人搬入房内。我现在要求其退还剩下的租金及押金。但其只肯退还租金。请问我还能要回押金吗? 律师解答:这种情况您已经构成了违约,而您具体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应当看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约定1个月押金是违约金的话,那么房东就有权扣押您的押金;如果合同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且在租赁期间您没有造成房东损失,那么这部分押金应该退回。这个案件关键是租赁合同中是否有约定违约金或是怎样约定的。 房东要扣钱是否有依据? 案例二:我租了一处房子,和房东约定租期是一年,房东委托中介处理房子的事情。在合同到期前10天,我通知中介说不续约了,并同时表示有个朋友想租房子。房东几天后答复我说租房子是可以的,不过价格要上涨,朋友觉得价钱不合适就不太想租了。现在房东说我提出不租的时间太晚了,影响了其后续出租,因此要扣我一半押金(总共1600元,扣800元)作为补偿。我能不能要回那800元钱呢? 律师解答: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约,租赁合同期间届满,双方当然解除合同,无需提前通知。这个案子房东的主张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承租人不需要提前一段时间通知房东不租房子,房东因为无法继续出租房屋而产生的损失,承租人无需承担责任。法律上有一种情况是需要承租方提前通知房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也就是说,如果房东和承租人的租赁期限不能确定的时候,承租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房东。本案不属于这种情况,房东的请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出租房里东西坏了由谁修? <--PAGE---> 案例三:我在2006年新买了一处住房,之后装修好了出租出去。家里的一切家具都是新的,但是在出租的第一年中,经常有灯泡坏了,遇到这种情况我都是主动维修。但是租房子的人说我的电视也坏了,我这台电视也是新的,这个也应由我负责维修吗?我觉得房子是他租的,家电也是他用的,但是坏了却要我来维修,我的权利怎么得到保护呢? 律师解答:这需要看你们的租赁合同是怎样约定的。如果合同约定的不明确,那么根据合同法“承租人按照约定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规定,如果您能够证明承租人没有按照电视机的性质或者你们约定的方法使用电视机的话,可以要求他进行维修,对您造成的损失也可以要求他进行赔偿。否则,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转租房起火损失谁赔偿? 案例四:我租了一间房,因为房子里有两个床位,我就转租给了另一个女孩,房东也同意了。后来这个女孩因为在屋里用“热得快”,起火了,烧了一些家具,房东却让我赔,我觉得这个事情又不是我做的,怎么能让我赔呢? 律师解答:这属于转租问题。在这个案件中,出租人同意了承租人的转租行为,那么出租人和第三人(就是这个女孩)的租赁合同是合法的。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所以虽然是这个女孩的过错造成了房东的损失,但是承租人仍然需要承担责任。 把握几点避免日后纠纷 房屋租赁过程中产生的纠纷非常之多,律师在这里仅仅就四个比较典型的案例简单作介绍。在订立和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有几点问题需要提醒承租方和出租方。 出租方:第一,出租方应当与承租方签订书面合同,并且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这样有一个公示的作用,可以有效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第二,出租方应当了解承租方经济能力,以便了解承租方是否可以履行合同。第三,对贵重物品应当在合同中格外说明,对于房屋内家用电器使用方法要加以说明。 承租方:第一,要明确房屋权属,特别提醒具有下列九种情形的房屋是不得出租的:(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比如,拆迁范围确定后不能租赁房屋等)。除以上禁止的情形外都可以依法进行出租。第二,对贵重物品应当在合同中格外说明,对于房屋内家用电器使用方法要加以说明。 下面是一份权威的租房合同,您可以参考一下: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年零___月,出租方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章)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 有效期限 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可以要求房主退还你的所有损失 包括房租 电费 宽带费用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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