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在2009年10月份租了一个二层的门市。签订了一份租赁协议。租期3年。 其中有一条,写的是: 出租人可以依法转让该房产,但租赁协议对新房主和承租人仍然有效。
出租人如果转让该房屋,应该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
2009年11月20日,房东就书面通知我们,该房屋要转让,问我们买不买,如果不买就要我们在6个月内搬走。我们说不买。我们租了房子投入很大,在附近租了库房,店面也重新装修。也不能才住一个月就搬走啊。现在六个月期限马上到了,房地产。房东让我们赶快搬走。如果不搬就来搞破坏。 房东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我们需要搬走吗? 现在房子已经转让,产权已经过户,新房主也急等房子用(房东卖房时承诺六个月内我们就会搬走)。学会房地产权属登记。我们还需要跟房东协商吗? 我们有理吗? 如果有理,我们怎么办?房东不补偿我们,我们不打算搬走,可是他们要来搞破坏我们怎么办? 呵呵,就说一点 买卖不破租赁! 你们签的合同只要是房主签字了(签字的要不是房主,如他的委托代理人 亲属等就麻烦点)那么恭喜你 这个合同不需要公证也是合法有效的(当然你们租房子也不能是开赌场做假币的)你们即使不买这个房子(优先购买权)这个租赁合同也对新房主有效的. 这就叫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原则懂啊??呵呵 很NB的一条哟! 那么新房主等房子用的损失由 原房主来赔偿(后合同义务 写给懂行人看的 说明咱有点水平 :)) 和你们没有什么关系了 哪个诈骗有点毒了 呵呵 捣乱打110 解决了 这个问题可能很多和你一样的商人都遇到过,首先你得确定你和原房东签证的租赁合同是否经过公证,是否合法.这点你得到相关法律部门进行询问。 合法的话那么你的相关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首先你不需要搬走。得和现在的新房东协商,协商情况有以下几点: 一、你们的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按照合同约定你们还有2年的合同未到期。 二、你们现在已对铺面进行了装修,投入了资金,要搬走可以那就得现有房东赔偿。 三、还有就是大家面对法律了。这点在没必要的情况下不要采用,你可以按理由为合同诈骗为现由进行起诉,(具体是由你承租后一个月时间后就卖掉铺面,所有装修都让后来的房东捡现成,诈骗装修费用)理由我想的是这个你看一下还有更好的理由没? 自己多思考一下 你可以上诉,你这法律还是有效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