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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难催生民间借贷愈演愈烈纠纷激增

时间:2012-02-03 20:27来源:徐铭 作者:水晶gail 中国法律网
最近几年以来,民间借贷在各地愈演愈烈。因为高额利益驱动,一些地方的民间借贷逐渐演变为违法的高利贷活动。其造成的后果是,极少数人获取暴利,大多人则利益受损,有的人和家庭甚至血本无归。走到这一步的"民间借贷",已经不是单纯的经济活动,它引发的纠纷成为了社会和法律问题,亟需从制度层面进行规范。

近期,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允许借款人收取"利滚利"(也即复利),只要约定的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可。而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超过银行利息四倍的,才受法律保护,但其中并不包括"利滚利"。也正因为如此,重庆高院的新规才引发了广泛关注,被舆论普遍认为是规范"地下状态"民间借贷的尝试。

其实,除了重庆法院关于利滚利的规定外,南京早在去年就已经实施了针对民间借贷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按照该指导意见,南京法官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时,有了一些新的举措。比如确定借贷关系不再单凭借条,而要出借人提供更多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据,等等。这些举措的目的,就是为了压缩高利贷的生存空间。

□快报记者田雪亭

民间借贷愈演愈烈

市民张生的儿子结婚要办酒席,临时向好朋友借了2万元。半年后,他将这笔钱如数归还,并象征性地送上了500元钱的利息。

"这样的民间借贷,在五六年前还算主流。但这几年,这种借贷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高利借贷,换句话说,隐形的高利贷成了如今民间借贷的真实身份。"南京中院民一庭法官路兴表示。

刘振是南京一家装修工程公司的负责人,去年年底,在一个朋友的介绍下,接下来一个工装的大单子,工程总造价约为500万元。但这个大单子却让刘振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因为他必须先全额垫资。500万,对于他们这样的公司来说不是小数目,东拼西凑,也不过借到了300万,余下的200万,刘振咬咬牙,找到了一家担保抵押公司,以民间借贷的方式借款。

"但这个利息却是高得吓人,月息三个点(编者注:借款总量的3%),也就是说,光利息每月就得支付6万元。"对此,刘振做了一番计算,按照工程量的资金情况,这笔垫资不会超过2个月,利息约为12万元。与该项工程的利润相比,还能接受得了。但是,计划总不如变化大,当工程开工后,业主却因为自身问题,不得不临时中断施工一个月,其间,建材价格又暴涨,两方面因素影响下,工期无法正常完成,成本加大,其借来的高利贷,也无法按期归还。如此一来,借款方按照利滚利的模式,利息暴增,仅三个月,利息已经增至28万。

此类高利贷方式的民间借贷越来越多,涉案金额也越来越大。最典型的,应该是今年1月份宣判的陈某放高利贷一案。出生在南京的陈某,早年通过多种方式筹集到大量资金后,和别人一起开办了一家民间借贷公司,于2005年前后开始对外放贷,收取高额利息。据悉,2005年至2006年,陈某借款1800余万元给一家房产公司的老总吴某,约定月息是九个点。两年后,吴某归还了借款和利息。但陈某计算后,看看房产抵押 。发现除本金外,吴某还需要支付利息1.2个亿。为此,陈某指示同伙带人前往吴某公司讨要债务,采取在公司外墙喷字、锁公司大门、扎汽车轮胎、殴打公司老总及员工等手段逼迫吴某还债,导致这家公司损失惨重。经法院审理查明,陈某先后多次向多家单位和个人发放高利贷本金共计1.4亿余元,至案发时已收回本息1.7亿余元,仍索要本息3.9亿余元。如此贪心,如此暴利,令人震惊!

贷款难催生高利贷

"无需担保,当天下款",诸如此类的民间借贷广告,如今已是铺天盖地。

南京市民王某正是看到这一广告后,找到了宋某。宋某是一家投资担保公司的老总,得知王某的难处后,跟她简单了解了情况,写下了一份房屋过户协议,"钱马上就给你,为防止出现意外,你不还钱,我们签个你房子的过户协议,不还钱,就把房子直接过给我。"王某也觉得有道理,毕竟人家借了几十万给自己,所以就签了协议。之后,又按照宋某的要求,在借款中扣除第一个月的利息3万元后,拿到了剩余的款项。但王某没想到,过了还款期限后,因为自己公司经营不善,无法按时还款,这样以来,利滚利计算后,王某借款几十万,一下子成了要还百余万。

王某没办法归还这么多钱,很快便被宋某及其手下人员暴打,辱骂。之后,在强行过户拿走王某的房子后,宋某再次拿着当初的借条,将王某告上了法院。

王某走投无路,不得不向警方报警。南京警方立案侦查后,发现这个宋某不仅状告了王某一人,同时还告了其他20余人,都是欠其巨额借款的。

宋某哪里来的这么多钱?一番调查后,警方发现,宋某手上的资金,也是"募集"而来,亲朋好友,以及亲朋好友的亲朋好友,都成了这个资金的来源。

李某是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手上有些余钱。前几年,他已经买了一套房子作为投资,但从去年开始,限购令出台,他不得不将资金转向放贷的朋友。"我那个朋友干了很多年了,非常稳,我不求利息一定多高,比银行高,又稳定,就很好。"李某将50万元拿给朋友,借期半年,可以拿到8万元。

不仅如此,根据记者的调查,也有不少公职人员参与其中,对此,一位公务员表示,他们只是把手上的闲钱交给别人"理财",至于别人拿着这个钱去放高利贷还是什么,他们都不过问。而吸引这些"散户"将资金放心拿出来的,就是放贷人的盈利能力。

大量个体的参与,使得作为中间方的"担保公司"资金充裕,他们急切地希望找到需要这笔资金的人,于是,"无需担保,当天下款"这样的广告便开始铺天盖地。

事实上,对民间资金有需求的人也的确不少,对于很多中小企业来说,都存在资金流短缺的尴尬。按照江苏省银监局有关人士的说法,资金流的短缺问题,"不仅仅是中小企业,可以说,除了个别的特大型企业和重点项目外,大多数企业,包括大企业,都缺钱。"

但缺钱的人想到银行借贷,难度不小。江苏银监局有关人士分析说,银行放贷的资金规模,在每年年底的年度报告中,就已经设定好了,放贷规模受限,想要超出这个标准放贷,要经过特别审批,难度不是一般大。于是,那些需要资金迫切的,那些信用资质相对差一点的,那些有着其他特别原因不愿意或者不能通过银行融资的,便纷纷选择了"高利贷"公司,以民间借贷

的形式借利息超高的款项,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民间借贷",已经不是单纯的经济活动,它引发的纠纷成为了社会和法律问题,亟需从制度层面进行规范。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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