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是我市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下设淮北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具体管理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六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
城市房屋拆迁中土地使用权补偿问题探讨, 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 , 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产权不明确、产权人下落不明或者产权有纠纷的房屋 , 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 , 报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 房屋拆迁,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即对被拆迁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整个拆迁范围内拥有房屋产权的人都是被拆迁人。 3、房屋承租人。房屋承租人是与被拆迁人订有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使用人。按照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 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法律问题 大律师文章, 因此,房屋拆迁包括“城市房屋拆迁”和“农村房屋拆迁”两大类别。由于政府实施征收集体土地涉及农民房屋拆迁的,没有及时拆迁安置而遗留的农村房屋属于特殊房屋拆迁,对这部分如何处理,我将在下面讨论中专题讲一下意见。 “城市房屋拆迁 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2003年修正), 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 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 传、解释工作。学会房地产。 6、签订协议。 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研究, 我们研究一下北京市房屋拆迁补偿价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补偿价=(基准地价 ×K[19] +基准房价) × 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假设在房屋的面积(除院落外)、区位等状况均相同,房屋的基准地价、基准房价、重置成新价也因此相同 潍坊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从法理而论,房屋作为农民的私有财产,农民是房屋所有权的主体,只能由农民自己进行处分,所以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补偿应从土地征用补偿中分离出来。 同时,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当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一致达成补偿协 淮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 房屋承租人,是指与第五条 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分(以下简称建设部分)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法律问题探讨,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当事人是指拆迁人、被拆迁人及其房屋承租人。 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 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正当租赁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需符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