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购房流程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购房 > 购房流程 >

农村土地问题..

时间:2012-02-07 03:57来源:挪亚 作者:qhphfsl2008 中国法律网
我家有一块土地抛荒了,后被别人开荒,种植了果树,现在想用这块地生产,结婚协议书范文2011。那家人不给,说那是他们已经使用了多年的地,我家现在还能要回这块地么,能不能要求赔偿使用费?我家有这块地的土地使用证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九条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 据此,听说购房须知。如果你家有该土地的承包使用证,你知道房地产。该土地的使用权就属于你家的,任何人未经你家允许,不得私自侵占,即使流转,也须征得你家人的同意。 现在,你家可以要求使用这块土地的人归还土地,也可以要求该人支付土地流转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村民对自己的承包土地两年以上不耕种和不管理的视为放弃土地承包权,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重新发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