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购房流程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购房 > 购房流程 >

急急急!!!求一篇土地财政与房地产方面的论文 在线等!

时间:2012-02-07 04:31来源:退伍兵 作者:林爱智 中国法律网
要求1500字左右 在线等 谢谢~
经济法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干预经济运行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当前的房地产问题,需要从几个方面来关注。首先要注意这样一个前提:老百姓要住房,这是需求方,而由于人口众多等现实国情,住房的需求量与人口数量是成正比的,有大量的需求就应该有充足的供应。住房体制市场化改革之后,需求方被迫接受相对单一的商品房供应渠道。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的确为中国经济的腾飞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与此同时,大量中低收入者无法负担商品房的过高房价,而政府的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相对滞后,供应严重不足,无法提供多元化的住房供应渠道,更导致了商品房价格的不断上涨…… 其次,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收入也是推动房价上涨的重要原因。房地产开发商通过银行获得资金,从地方政府手中拿到土地进行开发,卖地收入占据很多地方政府的大部分财政税收。越具有开发价值的核心地段,越能获得更高的收入,而面对巨大的升值利润,开发商亦不惜用重金拿下土地开发权,政府与开发商之间逐渐形成牢不可破的利益链条,在一系列的操作过程后,开发商拿到了土地通过开发攫取了利润,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大幅增加。最终却将形成的高房价转嫁到了购房者身上。 当然,高房价的形成还远远不止上述原因,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结构来看,三驾马车的比例严重失调,投资和出口比重过大,消费比重小,内需严重不足。而在投资领域,房地产行业带动上下游近百个产业的蓬勃发展,解决大批劳动力的就业,在固定资产投资中比例较大,是中国经济10年高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goufang/goufangliucheng/2012/0114/99896.html。然而金融危机的爆发,中国外贸型出口遭受严重打击,大批出口型企业破产倒闭,经济增长严重下滑。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扩大内需,促进国内消费,调整经济结构,稳定投资,保障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稳定发展。但是,作为经济增长支柱的房地产业虽遭受金融危机冲击较大,但在地方政府的救市政策和国务院刺激经济发展的四万亿投资的作用下,房地产行业度过了最危险的时期,等待着实体经济的新一轮复苏。 市民社会的完善和发展,它以社会成员间的平等交换,自由,天然地抵抗着政治社会中可能存在的集权与专制,它以多元化的利益格局或利益集团勾起了世俗化,个体化为核心的民主实现机制。使得无论是私人利益还是公共利益的实现,都必须要通过平等交换通过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相互进行权衡与协商才能达到,市民社会在市场交换和利益实现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非政府组织,为有效地防止政治权力的滥用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组织基础。 由此可见,政府如果在公共决策领域能使市民社会有效的参与,在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和有关土地政策法律的制定过程中引入公共决策机制。充分尊重和保障市民社会领域的个人利益,中央财政加大对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地方经济的有效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建立健全市民社会领域的利益表达机制。以人为本,将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最终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使用,尚可有效改革土地财政弊病。
1
我帮你
你去豆丁网输入“房地产论文:论房地产公司市场战略分析 字数约1万字” 或者联系我,见我用户名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