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王海川,男,ID号码,身份证地址:南京市白下区苜蓿园大街66号1附2幢704室。系本人与前妻离婚前的住房,是两人于1999年以46。7万元的价格购买的,本人于1997年4月登记结婚,与2004年4月13日于白下区民证局登记离婚,本人户口与2003年12月18日由江苏武进县湖塘镇人民路8号原武进县政府集体户上迁入南京。因老家不是南京人,所以离婚后一直户口和前妻挂在一起,直到6月份我再打电话给梅花山庄居委会王丽王主任时被告知:我的户口已被迁至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5号1幢2015室(我事先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现在归鼓楼区华侨路街道广州路居委会管。我以前一直是向白下区房改办电话询问有关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有关事情,听说糖尿病肾病。一夜之间自己的户口已被改为鼓楼区管,一个平头百姓又得向新的衙门老爷们磕头求人,颇为痛苦。在我向鼓楼区房产局房改办登门询问时被告知我完全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但是要排队等候,但目前鼓楼区是没有经济适用房的,需要与其他区调剂。我于2009年12月14日向广州路街道迮乐书记申请登记((南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收入认定申请材料告知一览表))及有关表格。但仍被告知我的收入条件可能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我的住房条件应该是满足了,住房面积为零,离婚失去原有住房,现在租房居住),目前有关材料正在准备之中. 我的百度BO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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