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非正常解散下股东的债务承担责任来源:合肥律师网 作者: 时间:2011/10/27 推荐公司法律师: 案情 某娱乐 公司 自成立以来,多次向原告于某购买啤酒,所进啤酒经被告 公司 仓库负责人乐某签收入库。从2008年5月10日开始,原告于某多次持乐某签收的三张啤酒《入库单》收据联找股东邹某、王某结账,均被邹某、王某以各种理由敷衍。现被告公司宣布解散,邹某、王某案情 某娱乐公司自成立以来,多次向原告于某购买啤酒,所进啤酒经被告公司仓库负责人乐某签收入库。从2008年5月10日开始,原告于某多次持乐某签收的三张啤酒《入库单》收据联找股东邹某、王某结账,均被邹某、王某以各种理由敷衍。现被告公司宣布解散,2011年最新婚姻法。邹某、王某对于某的债权请求置之不理,故于某诉至法院请求邹某、王某偿还公司所欠货款。 律师观点 关于邹某、王某是否应该承担对债权人于某清偿债务的义务以及如何清算,股东邹某、王某应该履行清算义务,但当邹某、王某在没有法律规定的免责原因不履行清算义务,或者非因他们的过错导致无法清算时,股东不履行清算义务,于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邹某、王某在公司注册资本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由此可知,宁夏出台自治区供热条例。股东本身并不直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当或者破产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其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损害。 本案中,被告娱乐公司非正常程序解散,股东邹某、王某理应在自己的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承担对债权人的清算责任。另外,股东邹某、王某并无法律上可免责的不履行清算义务的理由,也非因他们的过错导致公司无法清算,则可以推定被告公司财产已由股东邹某、王某接收,虽然股东不提供公司帐册或没有帐册,无法判断其占有资产的具体形态和数额,但根据“有证据证明持有证据的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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