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许可证 原该是由承租人办理交钱还是由出租方办理交钱? 2:房产税是由承租人缴纳还是出租人缴纳? 3:如果没有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相关国家政府去做门市租赁合同备案登记 是否租赁合同还具有法律效力? 4:若合同上没写明违约条例 最后承租方未交清水电暖气费就走人了 将如何处理? 5:合同至09年才到期 若现在就提前1个月告知出租人退租 且合同未写明承租人的违约条例 一般出租人会是如何处理? 6:若因上述原由打上官司 最后胜诉的话 官司费用能否要求让被告来负担??
1.原则上由出租方办理。 2.承租人交纳的租金里就包含了房屋出租后应承担的费用,所以由出租人承担。 3.租赁需要登记,没有登记的合同依然成立,但合同瑕疵产生的纠纷丧失胜诉权。 4.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可以向承租方进行追偿。相比看合同范本 。 5.这个问题比较复杂。 一般来说,由于房屋租赁中承租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他仅从所有权人处取得有限的使用权,因此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的房屋使用范围、相关设施的使用及费用承担均应有明确约定。而对于房东而言,毕竟租赁期限内房屋已脱离自己的实际掌控,如何确保自己的租金收益,同时又保护房屋不被人为损坏,避免租客违约提前退租后“人去楼空”的被动情形,这些问题都需要租赁双方事先达成共识并制定相应措施。 既然合同没写明违约条例,那么说明房东对租赁事宜的法律常识淡薄,像这样一旦出现问题,出租方就很难向承租方追究其法律责任。 如果有预付款,出租方可以拒绝返还。 6.可以由败诉方承担.
1出租方办理 2出租人缴纳 3租赁合同有法律效力,但小心罚款 4追偿 5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6可以 以上答案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按常理来说,房屋的出租人是纳税人,由他将出租房子所得的租金向国家税务部门进行缴纳。但是在出租人找不到或是拒绝缴纳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作为纳税的代缴义务人,由他向代为缴纳出租人应缴付的税款,同时把缴付税款后的租金交给出租人。 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税务部门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不仅不去找出租人缴纳税款,还向你发放逾期整改通知书,应该是向出租人发放。你到税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如果不行就提起行政诉讼。大不了不要在那里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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