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生母亲去世了,我父亲娶了个后妈(后妈有子女,判给她前夫)。现在,我父亲用他以前的积蓄付了一套房子的一期,房款的一半,房子是分期付款的,所有的钱都是在娶这个后妈前存的。我这个后妈比我父亲年轻10岁。现在, 拆迁补偿 。这个后妈在她娘家人的怂恿下,对这个房子蠢蠢欲动,(这个后妈跟我父亲结婚有3、4年了,8年不到)。现在,我们但是她来抢房子,她房款一点也没出,也担心父亲百年之后她和她以前的子女抢房子(她跟我父亲感情并不好,并且她好吃懒做)。现在,有两个问题请教专业人士:1、这个房子的首付款是2011年12月底签的一期付款认购协议,但是房子还没有开始修,包括地盘都没腾出来,地盘是个市场,开发商还没有预售证,认购协议上也没有公司公章,但是写了如果现在退房要付10%的违约金,请问,我们现在可以无损失或者小损失退房吗?2、如何避免后妈抢房子呢?非常规办法都可以。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名字呢?是不是只要写了我父亲的名字,对比一下房屋租赁。她就要分我父亲付款比例的一半呢?包括他们现在离婚。如果写了遗嘱,遗嘱说明房子分给我父亲这边的子女,是不是后妈就分不到了呢? 备注:只请专业人士解答,希望网友理解。可以付费咨询,但前提是要对发地产法婚姻继承法了解的人士。 1、没有预售许可证是不能卖房的,故这里要看认购协议是怎么约定的。 2、可以以你的名义购买,这样将来就没有纠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