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男友买房。有几点关于房屋产权的疑问。房子首付百分之三十。按揭贷款二十年。预计明年年底交房。可能那时候办理结婚证。1.如果我家不付首付。但是交房时已经办理结婚证。并且承担了一部分装修费用。按揭也就属于二人共同还款。那么我能占有多大的房产权? 2.首付两家各付一半。那么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明。首付发票和购房合同是不是必须两个人的名字?3.我属于异地购房。但并不在那里工作生活。城市规划 。是我男友工作所在地。我需要开具流动人口证明么?到哪里开?我户口所在地么? 首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如果你们领取结婚证时房产仍未付清按揭那就是你们共同支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和首付关系不大。2如果是双方各付一半的话你要的证明就只能是你们两人自己签定协议,但既是男妇朋友关系这样就太伤感情了,你只要把房产写为两人共有就可以了,各50%的产权,那到时你们不管婚结没结你都是房屋共有人。其实房产合同纠纷 。3,异地购房是不需办理流动人口明的,要的是你们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的还需出具结婚证,没有的要回当地民政部门(一般是婚姻登记处)开具未婚证明就可以了(如果是买二手房,双方均需出具以上证件)。 简单点说,你到底占有多少产权取决于购房合同上有没有你的名字,而不是你到底有没有付款。合同上是不是两个人名字取决于你们两人商量,而不是谁到底有没付房款。 记着,如果可以,购房合同上把自己名字写上。这个比什么都保险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