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购房流程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购房 > 购房流程 >

青岛回迁房变经适房居民被迫蒙受巨大损失

时间:2012-02-21 13:00来源:Aurora 作者:gongchangsanhu 中国法律网

"高价买的商品房,却莫名变性成了经济适用房。"市民王女士反映称,嘉善路33号原青岛南车四方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宿舍五区拆迁改制的680多户居民的房屋产权,忽然间从当初的"拆迁安置房"变成了如今的"经济适用房"。不少住户在拿到房产证后才发现这个"突变"。但问题到底出在哪一环上,至今说不清。

拆迁安置房突变经济适用房

"当时经济适用房只有2000元每平米,商品房近5000元每平米"近日,小区业主王女士等人讲述了商品房变经济适用房的经过。王女士称,他们小区原来是青岛南车四方机车有限公司的宿舍五区,2005年开始动迁的时候,采取了原地安置的方式,机车厂许诺给予拆迁安置房补偿,于是众多业主纷纷购买,以均价4680元每平米的价格购买了现在的房子。而据王女士讲,当年同期的经济适用房价格仅为2000元每平米左右,两者之间的差价巨大。理所当然的,所有的业主都认为自己花高价买的房子,将要拿到的是一套自己拥有所有产权的拆迁安置房,但是后面发生的事情,让他吃了一惊。

王女士称,2010年10年12月小区开始网签,"签合同的时候,开发商将合同前面的所有内容翻盖过去,只留出最后一页的个人信息供业主填写,如电话住址之类的内容给业主核对,虽然对开发商的这一举动有所怀疑,但大部分人都没有想到会被骗"王女士称,她签了购房合同。

"2011年5月5号开始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许多业主傻眼了,房产证上却写着"经济适用房"这几个字"王女士称,商品房变"性"为经济适用房,这代表着他们不仅在日后的房产交易中需要缴纳50%的土地收益金,并且随着国家对于经济适用房政策的不断变化,随时有可能失去对房子的所有权。

市民担心房子"变性"后被收回

"我们感觉上当了,先是找了厂里的领导讨说法,后来又集体到国土局上访。"王女士表示,在业主集体奔走多日后,2011年6月份,相关部门曾经给出了一个"特例特改"的答复,承诺给予业主们房屋产权的变更。然而随后这件事情却没了下文,再去部门询问,却被告知不能更改,只能按照经济适用房来做。

"但相关部门也提出了补偿,交易时的50%土地收益金可免收。想知道房产税 。"王女士称,小区业主们担心的是,自己明明花了商品房的钱买的房子,怎么就变成了经济适用房?如果政策变化,房子被收回怎么办?这一系列的问题目前都没有答复。

王女士表示,自己目前最大的愿望还是还是希望能将自己的房屋产权变更为私有性质,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给出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不能让680多户业主的权利继续受损。

国土资源为业主争取最大的权益

记者在青岛市国土部门回复意见书中得知,"市房地产登记中心核准登记时,未收到四方区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及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审核确认的拆迁安置人员名单和安置房源位置,所以部分《房地产权证》记载出现错误。""局里已在登记簿上更正,并将通知有关权利人免费办理更正登记,即使权利人不办理,其房屋性质也以登记簿为准。"工作人员说,他们目前已查到该小区6户业主房屋上市交易未缴纳土地收益金问题,目前已向上级请示,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业主反映的问题,局里进行了专题研究,回复意见是,住房性质是经济适用住房,而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是拆迁返还。对于住房上市交易需要办理土地出让或缴纳土地收益金的问题,国土部门会向上级请示,为业主争取最大的权益。"工作人员称。

开发商未作答复

随后记者向负责小区建设的南车四方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公司咨询,但是没有得到答复。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