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沈阳市房产局大浑南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该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沈阳房产登记走进了"就近办理"的新时代。今后东陵(浑南新区)、苏家屯区、长白岛地区等浑河以南区域范围内的开发企业和购房群众办理商品房、二手房买卖等房屋登记手续,将不用再北跨浑河到市登记服务大厅办理,从而减少了百姓往返奔波,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 据介绍,自2010年以来浑河以南地区房屋各类登记占市区登记总量的20%,每天约有1600人次北跨浑河办理各类房屋登记业务。对于房产税 。法制网。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结合我市实际,市房产局决定把房产服务重心前移成立沈阳市房产局"大浑南"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 "大浑南"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位于浑南新区银卡东路6号,共设包括受理、发证、资金监管、测绘、收费1个和值班窗口在内的12个窗口。并建立了信息化高速通道,配备了微机、打印机、数码拍照、人像采集登办公自动化设备,并通过专用光纤线路与市中心联网,同步运行统一的房产交易登记业务系统。此外,"大浑南"登记中心还与市地税局直属分局、东陵(浑南)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金融机构等部门实行同厅办公一站式服务。 浑南分中心受理业务范围为东陵(浑南新区)、苏家屯区、长白岛地区等浑河以南国有土地上房地产开发项目相关登记。承担的具体业务有: 1、商品房项目登记备案; 3、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设立、更正、注销; 4、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更正、注销; 5、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设立、更正、注销; 6、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更正、注销; 7、商品房转移登记; 8、已办理个人抵押贷款备案登记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商品房转移登记及转正式抵押登记; 9、房屋所有权转移、变更、更正等相关登记(不含单位与单位之间房产转让和涉外、涉港、澳、台房屋登记); 10、一般抵押权设立、变更、转移、更正、注销登记(不含单位房产抵押、抵押物跨区); 11、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变更、转移、注销、确定、更正登记(不含单位房产抵押、抵押物跨区); 12、房屋地役权设立、变更、转移、更正、注销登记; 13、预告登记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他项权证(证明)的遗失、损毁申请补(换)发; 14、核档(不含出证)、协查、数据订正; 15、房屋面积测绘。 注:上述登记业务浑南分中心与市中心均可受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