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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研究

时间:2012-02-23 06:37来源:解小法 作者:葡萄小丸子 中国法律网
房屋拆迁补偿方案, 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被拆迁房屋电话、空调、水表、电表、有线电视、管道煤气等设施的迁移补偿费,具体标准按城市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

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估价结果应用的有效期:自提交正式估价结果(估价报告)之日起,至该拆迁项目拆迁补偿结束时止。第二章 被拆迁房屋性质认定及分类第十三条 房屋性质认定:依据《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和《淮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

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法律问题 大律师文章,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即对被拆迁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整个拆迁范围内拥有房屋产权的人都是被拆迁人。 3、房屋承租人。房屋承租人是与被拆迁人订有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使用人。按照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

淮安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技术细则(转载), 因此,仅凭 1999 年的房屋所有权证,不能证明该房产被拆迁前的所有权为王某所有,王某得到的房屋拆迁补偿费应该认定为刘老太太的遗产。对于这笔遗产,刘老太太的五个子女均有依法继承的权利。据此,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王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再审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研究,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当事人是指拆迁人、被拆迁人及其房屋承租人。 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 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正当租赁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需符合

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2003年修正), 第四条 市国土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是全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拆迁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市征地拆迁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迁办)承办全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管理的具体工作。你看法制网。 市主管部门和市拆迁办不得作为公共基础设

两税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有, 如未能如期交付安置房屋,从逾期交付时起,按每人每月 750 元的标准给付周转费。 搬迁补助费:按照被拆迁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15 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由拆迁人负责搬迁的,不予补助。 第三章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 第十一条 拆迁对象 拆迁范围内国

房屋拆迁补偿款如何继承?, 由此必然诉求权利的救济,从而引发了关于拆迁的诸多思考,木文拟主要从行政法角度来考察城市房屋拆迁所涉及的问题。 一、城市房屋拆迁行为的行政立法之缺陷 现行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主要包括,国务院颁布粼城市房屋拆迁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法(草案), 温其实是有魄力的,挟各种强拆事件的名义,温于2011 年1 月21 日出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废止了朱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如果说拆迁是个游戏的话,新的条例实际上将开发商直接踢出局,不给他玩了,拆迁的主体变成了政府,而且·

深圳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管理办, 因此,房屋拆迁包括“城市房屋拆迁”和“农村房屋拆迁”两大类别。由于政府实施征收集体土地涉及农民房屋拆迁的,没有及时拆迁安置而遗留的农村房屋属于特殊房屋拆迁,对这部分如何处理,我将在下面讨论中专题讲一下意见。 “城市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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