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不应成标准工资来源:中工网——《劳动午报》 作者: 时间:2012/02/15 推荐劳动法律师: 问:《北京市职工“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中提出的收入权是指什么? 答:收入权是指职工按照自己付出的劳动而获得相应报酬的基本权利,体现为劳动者收入正常增长的机制,房地产。实现劳动收入稳步、公平的增长。《规划》从提高一线职工收入水平的机制、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与问:《北京市职工“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中提出的收入权是指什么? 答:收入权是指职工按照自己付出的劳动而获得相应报酬的基本权利,体现为劳动者收入正常增长的机制,实现劳动收入稳步、公平的增长。《规划》从提高一线职工收入水平的机制、积极推进集体协商与完善最低工资制度三个方面进行阐释。 问:《规划》针对完善最低工资制度推出了哪些举措? 答:目前,部分企业存在“最低工资”政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通过延长、提高劳动定额标准等办法,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不及时发放工资,而在年终结算时克扣部分工资,导致平均工资水平低于最低;将劳动者的食宿补贴、特殊工作条件下的津贴、福利待遇也折算为工资,导致实际工资水平低于;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正常工资支付标准等。 为此,《规划》提出坚决反对企业将最低工资作为支付标准的行为,杜绝正常劳动情况下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现象。 对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可由劳动部门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情节严重的,可提请给予企业停产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阅读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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