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宁夏吴忠李建平离婚案的真实报道》 李建平,男,现年36岁,农民。由于宁夏吴忠中级法院在此离婚案的审理、判决上,存在事实认定不清、枉自裁决,藐视《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三》的颁布实施,导致两年多的维权,男方无家可归,一无所有,饥寒交迫。诚希最高人民法院帮助宁夏吴忠中院改判错误。更希央视及网络媒体,纰漏吴忠法院某些执法者的枉法裁决,真真意义响应党中央司法公正、公平执法的基本国策。 1】2008年7月25日男方在宁夏吴忠购房一套,2009年1月9日男方与吴忠一女教师登击结婚,2010年4月20日,因男方出差提前回家,女方被抓奸在床并与当地公安机关报警,肾病食疗法。随后起诉到法院离婚。 "本人将吴忠大地明珠苑二期8251号房屋以元总价售给李建平,现预付元整,下欠陆万陆千元整,(备注:余额房款付钱后,事实上房地产。负责为李建平签正式售房合同,开具税票并协助办理房产手续)。收款人:XXX08年7月25日" 提交给法庭的证据有a.08年购房收款协议,b.购房公证书c.购房时资金来源证明。经过吴忠中院的审理,法院认定为男方的"婚前个人房产为双方共同共有,你看房地产。并须进行分割"。法院在认定事实不清的情况下,进行了判决,将男方房产、公司、汽车全部判给女方,使得男方的财产权益受到极大侵害,法官说:"同居=结婚=房产各半",祈求最高人民法院帮助吴忠中院纠正错误。 2】2009年6月3日(婚后)双方按揭贷款购买奔腾汽车一辆,糖尿病如何食疗。吴忠法院将汽车判给女方所有,未给男方任何补偿?理由是"汽车登记在女方名下且现由女方支配使用,可分割给女方由其承担未偿还车贷"。该车首付元及后来还贷.63元,理应给予男方.3的经济补偿,但吴忠中院未给男方任何补偿,直接将车划归女方所有,判决实属不公。 3】在婚姻存续期间,女方被男方抓奸在床属于严重过错,吴忠法院竟然让受害方净身出户?女方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有婚外性行为,在审理案件中理应净身出户,或者给予受害方适当照顾。 综上所述,吴忠法院的判决在事实认定、适用法律上均存有错误,诚希最高人民法院及央视和网络媒体帮助纠正错误,还清白、公正于人间! 书写人:李建平年11月15日宁夏吴忠 在宁夏吴忠发生荒唐离婚案,法官说:同居=结婚=房产各半,男方的婚前房产被法院判给女方,理由是购房时双方有过半年的同居生活?男方出具婚前购房协议、公证书、资金来由法院认为无效!《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在基层法院的执行就这?如何维护法律的威严?吴忠法院的法官是知法犯法,这样的人民公仆还能为人们服务吗?---一个令全国人民反思的冤案!
【宁夏吴忠李建平离婚案事件记录】 2007年男方在吴忠投资、开设瑜伽馆--- 2008年7月25日男方在吴忠出资购房《婚前个人财产》 2009年1月9日双方在吴忠民政局登记结婚-- 2009年6月12日婚后购买轿车一部-- 2009年7月岳父丁占山在吴忠健身馆殴打女婿,女婿反映给青铜峡教育局-- 2009年11月丁劼和岳母把汽车藏匿,为了用车女婿给岳母写了5万元的欠条拿到汽车《女婿实际没有拿到一分钱》--2010年3月27日丁劼和岳母指示他人在健身馆办公室殴打女婿,站在旁边观看一高一低两男人殴打女婿,致使女婿多出受伤骨折《古城派出所立案》--- 2010年4月20日女方被男方抓奸在床并与奸夫在家、在小区厮打,男方受伤,《古城派出所报案、照相、追踪》-- 2010年4月26号在宁夏吴忠利通区法院起诉离婚--- 2010年6月20日女方偷偷私自卖掉吴忠瑜伽馆19万--- 2011年8月吴忠利通区法院宣判《男方房子判给女方,瑜伽馆汽车归女方,男方净身出户?-》-- 2011年8月申诉到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1年9月吴忠中院宣判--- 2011年10月申诉到宁夏高级人民法院---至今宁夏高院没有任何答复? 【2012年1月8日李建平】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