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金域豪庭2011.12.31日。通知业主前去收房。 请看以下图片:当日实拍。 小区无绿化 工人未完工。都在施工中。随处可见。 外墙墙体瓷砖都未贴好。 满屋的施工垃圾。客厅墙上随处可见的水管。 落地窗围栏。改为水泥板。请问:还说落地窗。看着 物业管理。有何意义? 请问这样的房子。如何让业主收房? 另外: 当初买房时称学区是实验中学,并在宣传册上。直接写明实验中学。可是现在学校没影了。 绿化还没开始搞,就通知我们去收房了,小区里连路都没搞好。 根本不具备交房条件,可是为了逃避违约责任,开发商在约定的时间内提出交房了。 开发商在初期买房定的物业在中途更换。并未告知业主。物业费很高,6毛5一平米。 为了省钱,开发商不顾我们业主的生命安全,在落地窗的前面只加了一块薄薄的水泥板,(这本来应该是不锈钢管做的防护栏) 满屋可见的水管。墙上乱分。 小区内的景观,当时宣传的是有假山和喷泉什么的,可是现在,变成了一棵可笑的大树了。 交房当天。电梯没有开。业主要是想看房。就要自己爬上去。高层不开电梯看房。如果交房。 目前业主正在维权中。 请广大人民支持业主维权行动
一定要维权
维权到底。虚假广告。欺诈业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