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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苑小区:提价遭拒物管跑了 小区无人管理业主喊冤

时间:2012-04-01 02:33来源:淡淡清香 作者:走来走去 中国法律网

新苑小区:提价遭拒物管跑了 小区无人管理业主喊冤

来源:南方网 作者:吴润凯 时间:2011-03-10

  居委会表示物管单方退出未尽责,将协调双方矛盾

  事由:物业管理公司自称每月亏损达2000元,向业主提出涨物管费的要求遭拒绝后,单方面宣布退出小区管理。从前日起,市区麦地路花边新苑小区陷入无人管理状态。

  结果:桥西街道办横江社区居委会表示,物业公司单方面退出未尽到应有责任,将对双方矛盾进行协调,并争取经费接手小区的卫生工作。

  从5月18日起,花边新苑小区各楼梯入口处及大院宣传栏上都出现了一份通知,管理该小区长达10年之久的市田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宣布6月1日起退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由业主自行管理。物业公司仓促的决定,让小区业主慌了神。前日,物业公司如期撤退,该小区陷入“真空”状态。

  昨日上午8时许,记者来到该小区,看见保安亭里还有一张椅子,但已经无人把守,外人可以长驱直入小区内部。小区共4栋楼房的各楼梯口均堆满了生活垃圾,无人清理。“物业公司退出后,保安和保洁员在小区内的房间被断水断电,他们也在6月1日下午走了,现在整个小区处于三不管状态,安全隐患极大。”业主刘先生说。多名业主同时向南方都市报记者反映,由于物业撤走前,清尾工作没做好,水电费未缴清,导致自来水公司断了小区的消防水,供电公司停了公共照明。家住B栋的许女士说:“昨晚睡觉开始提心吊胆,担心楼下的车子被盗,更担心家里进小偷,不知这种状态还要持续多久?”

  泰安物业方面表示,自1999年11月,该公司开始管理花边新苑小区,近年来由于物价浮动、工人工资涨幅较大,加之小区的公用设施、场地使用时间较长,自然残损严重,致使物管经费不足。在该物业向业主公布的收支账目表中,该公司自称每月亏损达到2000元以上,实在难以为继。今年4月下旬,泰安物业开始征询业主意见,请求提高物管费,由原来每户每月30元提高到45元。征询结果显示,仅有20%的业主同意提高。提价失败,听说房地产开发。泰安物业决定“退出本小区的服务工作,交由业主自行服务管理,小区的公用水电费等由业主自行负责”。

  泰安物业的说辞却让业主们连连喊冤。业主李女士表示,近年来,泰安物业的管理越来越差,小区治安恶化,让部分业主产生了抵触情绪,加上小区内现在大部分是出租户,所以提价请求通过率才这么低。“其实我们原住户还是同意提价的,现在反而无辜受牵连了。”

  桥西街道办横江社区居委会主任郭先生表示,泰安物业曾向居委会打过报告,要求退出花边新苑的管理业务,当时物业与业主双方协商失败,现在物业因为亏损就单方面宣布退出,未尽到应有的责任。郭先生说,居委会将继续对双方的矛盾进行协调,并争取经费接手小区的卫生工作。

  律师说法

  再聘物管需过半业主点头

  尚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物业公司的退出是否违约,应看《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而小区业主也应当依法、依程序选聘物业公司以维护小区共同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管理应当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约定对小区进行维护、养护,管理及物业管理企业的退出机制,因此物业公司应当依约退出。同时,鉴于物业空缺现状,业主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召开有小区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的业主大会,以决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由参会人数的过半数通过,从而维护小区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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