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已经说明在4月30号以前要过户和全款付清,一切责任由违约方承当!违约金是购房款的20%,违约金为七万二千八百元!应为我奶奶已经病的不轻了所以要她在4月30号以前过户。但是在4月25号左右,买方已自己资金不足要和她哥哥借钱买为由,叫我去做委托公证,但是应为房产证的屋主是我奶奶,而我奶奶已经在之前做过委托公证给我父亲,而且是不允许我父亲在委托给其他人!而且还怕她是炒房客,会一直不过户,所以就没同意和她去做委托公证!她又说她要在违约后4月30号后延期15天5月15号以前才能过户和付完全款,我想我奶奶病的严重性后没同意她的要求!后来她打了个电话又说她和她哥哥商量后决定把房子直接过户给她哥哥!当时我们觉得可以,只要能卖了就行!
但是两天后她又打电话来说她不买了,要我们退她的三万元定金,我不同意,她就说不同意就法庭上见!我当时就说好,和她法庭上见!一天后她又打电话来说叫我们另外找一家房屋中介卖房子,如果卖了就还她三万的定金,没卖了三万的定金就是我们的了!但是我觉得她拖延了我们的时间,在和她签订了合同后的时间里有很多想看想买房的人都被我以房屋以卖为由拒之门外!而且我奶奶的病情有点严重,如果我奶奶在世之前没卖掉房屋,变成遗产后我们会损失很大!
所以我们想告她违约可以吗?胜诉的可能性大吗?有多大?法院可以要她付那20%的违约金吗?还可以要她赔偿其他损失吗? 你可以去法院,请求他们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他们不履行,你们可以告她违约,听说创业故事视频。房地产。胜诉的可能性很大。你也可以要求他赔偿违约金,但是其他损失法院恐怕很难支持。 可以!而且和你奶奶是否在世其实无关,全权委托给你父亲了 你付清是有套房子的处理权的。打官司是可以的,但是是否能赔偿到20%需要找好一点的律师,还有就是合同的补充条款,格式条款都一样的! 打吧,房子不出售也能赚20% 遗产公正费只有评估价的3% 划算! 你打官司之前要先看下合同:我不知道创业资金。看看合同的:定金两字“定”.还是“订”,两个意义不同哦,你懂的哦~~如果是“定.”就去打官司吧~ 你与对方的合同纠纷和将来可能出现的你父亲与其他继承人的继承纠纷不用掺杂在一起的。主要得看你们合同对履行及违约是如何约定,按照合同约定,根据合同法规定来分析胜诉可能性就行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