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有几家同村人把不想种的地,推让给我家种了,大概一共有六七田地吧,因为那个时候不种荒着也要交税。但现在种田不要交税了,甚至还听说有补贴,那几家人家现在又想要田了,但我家用他们当时推让的田已经种了十几年的果园了,如果要归还的话,经济来源就断了大半,所以我想请问:我家是不是只能无条件的还田?关于这方面有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们要怎样才能断续种田?大家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 万谢!!! 从2004年开始,全国开展了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完善二轮延包中有一条比较重要的政策就是过去因税赋过重而弃田的农户也可以得到原来承包的土地,当然原来有书面协议的另当别论,只是你家当时没有与这弃田的几户签订书面协议,你知道职工婚育证明。按政策这几户就可以要回他们的土地。相比看房地产。 至于是有偿还是无偿的问题,那要视情况而定,你们家如果确实是因为在这几户的耕地上因开荒花费了一定财力的可以向对方要求进行一定的补偿。 如果你们家确实想通过流转的形式继续耕种这部分土地,也可以就租金的问题与这几户进行协商,租金的价格可与当地的土地产值来衡量,据我所了解的情况,一般租金占土地产值的百分之二十左右,如果一般土地的产值在1000元左右的话,那么租金就应该在200元左右,当然主要是以双方协商为主,这些农户要收回这些土地,也不一定是完全自己要种这部分土地,也有并不一定是为了收取租金,他们的主要目的可能还有一种“宁可抛荒,不可失业”的思想,特别是怕的今后国家征用这块土地,涉及到征用的补偿不能到位的问题。 首先,你得说清楚你们当时到底是怎么说的,是否有正式的文书来说明当时土地使用情况,比如说他们是否签署了无偿租地给你们家的协议。对于结婚证需要哪些手续。如果只有口头协议,对比一下房地产开发评估。估计你们得还田,或者现在给他们租金。你给的信息不够全面,很难做出判断。 如果是30年不变的承包地。当时又没有经村委会同意转包的情况下,你得还地。但也可以目前给他们点租金来解决。并签合同了。 没有法律来规定?“租金”不过大部分田在200——500比较合理?要看田的好坏了? 你们没有什么合同。当然还是要还的。不过可以通过协商来办? 你种别人的地一定是要给一定的租金的。不然也说不过去吗?至于多少,你们自己看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