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公司在海外有项目,准备向外派遣劳务,A公司与C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A公司为C公司派遣劳动者,后A公司派遣B劳动者为C公司出国提供劳务。但A公司为了逃避责任与B劳动者签订了《中介服务合同》,约定A公司与B劳动者之间只是中介服务关系,并收取了B劳动者劳务押金。后ABC三方签订了《外派劳务三方协议》,该协议明确规定了A与B之间属于劳动关系,C公司属于用工方,学习婚姻法关于离婚。ABC三方形成劳务派遣关系。协议签订后三方即按照协议履行,B在派出工作一段时间后,我不知道食客舞台献花起纠纷 劝架者意外死亡餐馆赔94万。因为用工方原因回国,回国后B即要求A公司继续为其安排工作,退还押金。但A公司拒不安排工作,也不退还押金。A公司认为其与B之间属于中介关系,在B出国后即完成了相应的责任,A不需要对B承担任何责任。后B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审理认为,A公司是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对外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原告不是中介机构,故与被告签订的《外派劳务中介服务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认定ABC三方形成劳务派遣关系,AB之间属于劳动关系,故支持了劳动者的仲裁请求事项。后A公司不服,提起诉讼,经过法院审理认为,AB之间属于劳动关系,A与B之间签订的中介服务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三方履行了《外派劳务三方协议》,其中对《中介服务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变更,AB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后A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本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