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老公于今年1月份死亡,婚姻存续期间共产房产一处(房产是老公父母生前老房子,后老公父母死亡,同时老房子因城市拆迁安置,在办理安置房产权时老公四个姐姐已经公证放弃继承父母的房屋,房屋产权归为老公所有),现在我有唯一成年的女儿已经放弃对老公的遗产继承,现在我要将房屋转让给他人,咨询别人说还要老公的姐妹公证放弃老公遗产,不知道是不是有这样的事情,希望知情人士帮忙解答,不胜感激. 没这个必要的,你老公的姐妹就这房子已经没有权利了,只要你女儿没异议就可以了。你是你老公的第一合法继承人,别人没有权利干涉你的法定继承权的。 你老公的四个姐姐已经经过公证放弃继承父母的房屋产权了,那这房子的产权就已经到你老公名下了,现在你老公死亡,你就得再办一个公证,事实上创业网站可信吗。就是这个房子现在是你老公的遗产,按要求现在就是你老公的配偶,子女,父母对这个房子有继承权,你自己当然卖不了这个房子,你老公父母死亡,现在就是你的子女和你对这个房子有继承权,你要卖这个房子就去公证处办两个公证,一个是继承一个房屋买卖,创业项目。这样就办的圆满了,我,我在公证处工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