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2002年拆迁拿的安置房(拆迁的时候就父母跟我一共三个人),我于2008年结婚,房产证估计到2012年办下来,目前登记的名字是我一个人的名字,我想问下,这套房子算夫妻共有财产吗(老婆有份额吗)
另外问下我跟老婆2008年结婚,2011年8月买了套133平方的房子(期房,钱大部分是老婆出的,公积金贷款也是她的工资里扣,装修的钱是我出的,11年12月拿房),房产证老婆一人的名字,想知道房地产。这房子算共有财产吗,按新婚姻法老婆能一个人卖了房子,假如她偷偷卖了,我能分一半钱吗(分割财产双方都无大过错的前提下),我名下还有套拆迁安置房,我记得按以前婚姻法的解释,安置房不算拥有的正式房子(第一套的概念),那假如离婚,那卖掉的133平方的这套如果通过法院能取消交易吗(购买方非恶意购买前提下),谢谢 首先拆迁房你老婆没份 后来买的那套房子属于你老婆个人所有 她有权做任何处置 ,她就算卖了你也分不到一半,只是在离婚的时候根据你出装修费的钱给予你经济补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