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一对同窗好友开玩笑,刘某以1000块钱相许让李某称他为“爹”,没想到李某果真叫了,可刘某拒绝给钱,于是被李某打得住进了医院。出院后,刘某将李某告到了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6月19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由玩笑引发的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案作出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刘某医疗费等损失共计3000余元。 今年28岁的刘某是山东省莒南县十字路镇农民,与同村青年李某系同窗好朋友。2005年8月20日,刘某、李某二人在饭店喝酒,酒过三巡,俩人都有了七、八分醉意,便开起了玩笑,刘某对李某说:“你要是叫我一声爹,我给你一千元钱。”刘某话音刚落,李某便扑通一声跪倒在刘某面前喊了一声“爹”,然后向刘某索要一千元钱。刘某没想到戏言成真,不给李某钱,李某就让刘某书写欠条,刘某也不写,李某于是将刘某打伤。刘某住院治疗十天,花费医疗费2700余元。刘某出院后,向李某索要医疗费未果,便将李某告上法庭,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李某赔偿其医疗费等损失共计3000余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