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妻子在外打工少有回家,丈夫打电话要妻回家未果,便狠心地将年仅3岁的继女的脚按在开水里烫伤,妻子得知后将丈夫告上公堂,要求离婚。日前,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依法作出准予原告李莲(化名)和被告张可(化名)离婚。 宜宾县高场镇统山村妇女李莲(化名)丧夫后,于2002年经人介绍与本镇竹林村张可(化名)认识恋爱,2003年7月2日双方自愿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感情较好。李莲与前夫所生之女刘某与李莲共同生活。 2005年李莲外出打工,因所在单位加班,李莲有20余天未回家,丈夫张可打电话要求李莲回家未果,便于同年3月14日晚故意将年仅3岁的刘某的脚按在烧烫的洗脚水里,将刘某的双脚烫伤。李莲得知后,将刘某送往医院治疗,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之后,双方产生矛盾,夫妻分居生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