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闲来无聊的王某为了跟朋友张某开玩笑,居然盗用有妇之夫张某的名义在报纸上刊登征婚广告,结果被张某告上了法庭。10月12日,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朋友之间因开玩笑而引发的侵犯姓名权案件,判决被告王某在媒体上公开向原告张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原告张某精神损失费5000元。 张某与王某系关系较好的朋友。2006年2月,王某跟张某开玩笑,起草了征婚广告,按张某的真实情况介绍了其年龄、身高、学历、工资收入、住房等情况,并以张某的名义寄给某家杂志社,该社在“鸿雁传书”专栏中登出了这则广告。不久,张某便收到了许多异性的来信,要同其建立恋爱关系,张某的妻子知道后便同其争吵,给张某造成了较大的精神压力。后张某知道系王某所为,王某也一再向张某解释,只是想开个玩笑,没想到会造成这种结果,张某则坚持要求被告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