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1月19日,经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凌城法庭调解,当事人徐某与齐某达成协议,二人自愿离婚,徐某放弃让齐某返还1.5万元“抚养费”及其他财产的请求。善良的徐某最终以人财两空的代价结束了这段让他饱尝辛酸和欺骗的婚姻。 徐南村的徐某是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年过四十仍是孤身一人。在同乡的介绍下,徐某离乡背井,到苏南做起了建筑工。辛辛苦苦干了两年,勤快的徐某挣下了近三万块血汗钱。有了娶老婆的本钱,徐某便四下托人给自己说媒。 2005年7月,徐某的远房亲戚带着一个的姓齐的女人与徐某见面。9月底,齐某主动提出要和徐某去领结婚证,不过提出了一个条件,就是让徐某给她与前夫所生的女儿1.5万元抚养费,否则二人就分手。徐某答应先给齐某1万元,等二人举行婚礼时再给5000元。齐某拿了钱,第二天就和徐某领了结婚证。结婚当天,齐某还要求徐某迎娶时带上5000元钱和上下车礼各2000元。婚后,齐某以各种理由向在南方打工的徐某要钱。 2006年麦收时节,徐某回了家,却没见到自己的媳妇,他从丈母娘那得知齐某因犯诈骗罪被抓了。原来,齐某伙同张某、王某,以为农村一些大龄男青年介绍对象的方式,索要中介费、彩礼等,骗取被害人的钱财,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善良的徐某心想自己虽也是被齐某骗了,但毕竟二人是夫妻,于是徐某每个月都要去看齐某,给她送钱。 2006年底,齐某刑满释放,齐某却要求徐某拿三万块钱给她的哥哥,说她哥哥为了她坐牢的事情花了不少钱;如果徐某不答应,自己就不回去。徐某再也无法忍受了,第二天,他一纸诉状把齐某告上了法庭,请求法庭判令他与齐某离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