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10月18日上午11时,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在依法向上诉人李某宣布二审判决结果时,李某因不愿接受准予离婚的判决结果,公然撕毁诉讼卷宗材料,并无理污辱、诽谤在场法官。当天下午,昆明中院对该上诉人李某作出了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 李某与莫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审法院判决准予双方当事人离婚。李某不服,提起上诉,要求改判为不准离婚。合议庭审理该案后认为,当事人双方认识近5年后才自愿登记结婚,但从2003年8月29日登记结婚后的仅8个月里,男方便三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前两次法院均判决不准离婚。此次起诉后,经一审法院调解,双方仍不能和好,一审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同时,从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因家庭矛盾引发公安部门调处等情况来看,李某和莫某的感情基础并不牢固,婚后也未建立起深厚的夫妻感情。由于被上诉人莫某坚持要求离婚,虽经昆明中院两次调解,也未能促成双方和好,故法院认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同时认定原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是恰当的,据此法院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当法官向李某宣告二审判决书时,李某情绪甚为激动,在承办人员对其做解释工作后,李某仍以看一审笔录为由,乘机将一审卷宗谈话笔录撕毁,并谩骂、诽谤在场法官。昆明中院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李某拘留10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