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婚姻法规 婚姻动态 结婚知识 离婚知识 婚姻效力 家庭关系 离婚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同居纠纷 涉外婚姻 婚姻法论文婚姻法案例 夫妻债务 婚姻调查取证 家庭暴力 离婚房产 协议离婚 离婚手续 重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起诉书 计划生育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婚姻 > 婚姻法案例 >

烈士后人打假成功 假冒烈士儿子者被判赔偿3万元

时间:2010-11-25 10:07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抗日烈士罗芳将军壮烈殉国半个世纪之后,在台湾却多出一个“非婚生子”,并在台湾军方享受抚恤金。在烈士家乡湖南,还有人将此人作为烈士后人收入族谱。
        近日,在烈士之女罗本忠将假冒者告上法庭后,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罗金柏赔偿原告罗本忠精神损失费人民币3万元。由于原、被告均没有上诉,该判决今天已经生效。
       1938年4月6日,抗日名将罗芳在台儿庄战役中不幸壮烈殉国,原国民政府追赠为陆军少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为革命烈士。1939年,原国民政府为阵亡将士请恤的调查表明确记载,罗芳遗族情况是“父又可,母康氏,妻康敬懿,女本忠”。可见,罗本忠为罗芳烈士的惟一嫡亲后裔。可在1989年、1990年间,烈士之惟一嫡亲后裔罗本忠从由台湾返乡的族人处听说,在台湾有个名叫罗金柏的人,自称是罗芳烈士的儿子,并在台湾军方领取了抚恤金。
       2004年3月,另一被告罗焕湘在衡东县新塘百叶罗氏六修族谱中,以“罗金柏之母柳亚南与罗芳烈士虽然不是法律婚姻,但是事实婚姻”为由,强行将祖籍本为湖南新化人的罗金柏作为罗芳烈士的后人载入族谱。第三被告刘镇湘撰写的《金柏先生略记》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认定罗金柏为罗芳烈士的后人,也被载入族谱。错误的族谱被广泛分发给族人,并寄往台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罗金柏自称是罗芳将军的非婚生子,却没有提供足以让人信服的证据,应认定为是一种冒充行为。遂依法判令被告罗金柏赔偿原告罗本忠精神损失费人民币3万元,另外两被告对此负连带责任。
        来源:人民法院报(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