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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从网上走到网下 "林妹妹"违约遭诉

时间:2010-11-25 10:07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中国法院网讯  各有家室的陈某和周某在网上热聊后相约见面,产生炽烈婚外情,相约各自离婚后再续前缘,并签下违约者赔偿对方3万元的协议。后周某与妻子离婚,而“林妹妹”陈某却在丈夫的包容和关爱下拒绝离婚。认为受到欺骗的周某将陈某告上了法庭,要求陈某赔偿损失。日前,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判决协议无效,驳回了周某的诉讼请求。
        2004年8月,相邻县市的陈某和周某在网上聊天相识,后逐步发展到无话不说,陈某向周某倾吐自己对丈夫的不满和不幸的婚姻,周某向陈某表示宽阔的胸怀和大度。2004年11月,陈某和周某在南昌相约幽会,并爆发炽烈的婚外情。陈某眼前的周某身材魁梧挺拔、风度翩翩,浑身透着成功男人的干练和从容气魄,让陈某怦然心动;而陈某多愁善感、楚楚动人,简直就是周某眼中的林妹妹。激情之下,双方互诉忠情,相约离婚,并签下内容为“双方各自在2005年4月前离婚,再续前缘,违约者赔偿对方三万元”的荒唐协议。
        事后,周某不顾一切地冲出了围城,与妻子离了婚,而陈某却被丈夫的宽容和爱所感动,拒绝履行协议。周某与陈某多次交涉无果后,气愤之下,于今年5月以陈某“欺骗感情,违反协议”为由,一纸诉状将陈某告到法院,要求陈某赔偿损失。法院以该“协议”违反社会公德,属无效协议为由,裁定驳回了周某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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