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婚姻法规 婚姻动态 结婚知识 离婚知识 婚姻效力 家庭关系 离婚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同居纠纷 涉外婚姻 婚姻法论文婚姻法案例 夫妻债务 婚姻调查取证 家庭暴力 离婚房产 协议离婚 离婚手续 重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起诉书 计划生育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婚姻 > 婚姻法案例 >

曲靖法院判决丈夫支付扶养费

时间:2010-11-25 10:07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夫妻双方有法定的扶养义务,如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19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法院终审了一起扶养纠纷案,依法判令丈夫张文(化名)于2005年4月始每月支付给妻子杨平(化名)扶养费300元。
       1966年,张文与杨平结为夫妻,先后生育了3个子女。1996年7月,一直在老家宣威市相夫教子的杨平与退休在家的张文发生争执。张文一怒之下离家分居生活至今。9年来,双方一直处于冷战状态,互不来往。
       今年年初,体弱多病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杨平,生活陷入窘境,无奈之下将现居住在曲靖市的张文告上法庭,要求从今年4月起,张文每月给付扶养费406.5元。
       宣威市法院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有法定的扶养义务,现杨平无生活来源且体弱多病,而张文有固定的退休工资,有相应的负担能力,应从每月退休金中支付一定扶养费给杨平。但杨平要求过高,遂判决张文每月给付300元。
       一审判决后,张文以3个孩子有赡养能力、杨平有土地耕种等理由上诉,请求法院改判。曲靖中院经审理认为,张文与杨平是合法夫妻,杨平需要扶养,张文有义务。子女有赡养能力,并不能否定夫妻之间的法定扶养义务。遂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
        众说纷纭“家庭冷暴力”
       曲靖中院法官:此案看似夫妻扶养义务之争,实际上是“家庭冷暴力”引起的婚姻纠纷。法律赋予婚姻当事人亲权、扶养权、生育权等私权利以及互敬互爱、互相忠实、共同劳动等义务。“家庭冷暴力”是丈夫或妻子不履行这些义务的表现。
       目前分析“家庭冷暴力”一般看是否履行了同居义务。我国婚姻法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是否准予离婚的主要条件,而没有把履行同居义务与否作为离婚的条件。因此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不会把拒绝同居的“冷暴力”行为作为夫妻离婚的条件。
       一位律师:一般来说,“家庭冷暴力”包括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家人或者配偶。在西方国家,“冷暴力”已经引起了重视,但在我国重视的程度还远远不够。由于立法的滞后,目前我     国对于“家庭冷暴力”采取的惩罚措施还只限于道德上的。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张敏:对“家庭冷暴力”的立法应当慎重,要解决它,更多的是要依赖道德建设。因为法律是一种“公权力”,不能完全介入夫妻私生活。夫妻之间的关系掺入了过多的法律和硬性规定,反而有可能不利于解决矛盾。
        来源:人民法院报(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