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婚姻法规 婚姻动态 结婚知识 离婚知识 婚姻效力 家庭关系 离婚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同居纠纷 涉外婚姻 婚姻法论文婚姻法案例 夫妻债务 婚姻调查取证 家庭暴力 离婚房产 协议离婚 离婚手续 重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起诉书 计划生育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婚姻 > 婚姻法案例 >

影楼使用日本新娘婚纱照作宣传被判赔偿6000元

时间:2010-11-25 10:0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中国法院网讯  得知自己的婚纱照被用作广告宣传,日本新娘夏子小姐及其丈夫刘先生以侵犯其肖像权及姓名权为由,将北京宽地摄影工作室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2万元,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摄影公司构成侵权,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6000元。
        日本新娘夏子小姐2004年12月在北京宽地摄影工作室拍摄了一组婚纱照,并制作了相册。但不久,夏子小姐发现婚纱照的相册封面照片被登载在了北京宽地摄影工作室的网站上,作为商业广告宣传图片使用。被告还将二原告的相册封面照片上传到其他网站上,在该照片的上方有“¥2999:10寸时尚相册两本(内含23张照片、赠底片),20寸精装热裱1张,10寸精制水晶一张”的字样。封面图片中有原告二人的照片、“士玺&夏子”及二人相识经历、结婚日期等内容的介绍。被告还在摄影工作室内使用及出示上述两本相册。同时,该婚纱照片还在影楼内用作宣传展示。
        夏子小姐与其夫刘先生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及姓名权,对自己的新婚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破坏了他们对婚姻的美好留念,故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网上的照片,停止在影楼内擅自使用自己照片的行为,在网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2万元,支付公证费用1000元。
        被告北京宽地摄影工作室辩称,二原告已同意被告工作室使用二原告的姓名及肖像进行小范围的宣传,因此被告工作室在收取摄影费时给二原告打了相应的折扣,而网站的浏览量很小,没有给二原告造成影响。另外,婚纱摄影仅仅是被告工作室很小的一部分业务,在影楼中出示二原告的相册只是为了让客人了解被告工作室的业务水平,现被告工作室已停止了二原告所称的宣传行为,故不同意二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本案中,因被告不能提供翔实有效的证据证明二原告同意其在自己公司网站及工作室内使用带有二原告肖像的相册进行宣传,故被告的上述行为已侵犯了二原告的合法权益,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法院判决被告北京宽地摄影工作室在网站上刊登对原告夏子夫妇的致歉信,并给付原     告二人精神损失费六千元及公证费用。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