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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成证据 恩爱夫妻奔东西

时间:2010-11-25 10:0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中国法院网讯  妻子因丈夫的短信刺激而引发家庭大战,花心丈夫苦于周旋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和妻子离婚,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近日在女方同意下判决双方离婚,但从短信内容认定丈夫有过错,在财产分割上对女方予以照顾。  
        1998年,家住三门峡市区的余某与刘某自由恋爱后喜结连俚,婚后恩爱有加,但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一切幸福却在2004年9月因手机短信嘎然而止,丈夫余某向湖滨区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请求。问起原因,丈夫说,因妻子从来不理家务,不管孩子,双方逐渐产生矛盾,随后竟然发展到他从外地回来,妻子将门锁换掉使他进不了家门,最后双方因孩子上学问题再次发生矛盾,妻子及其家人把他痛打一顿,给他造成伤害,他认为双方感情彻底破裂。妻子则说,丈夫所说不属实,从2002年开始,丈夫因经常出外跑图片,她挑起了照管孩子和做家务的重担,后来通过手机短信,她发现丈夫在外与别的女子有染,两人产生矛盾,继而分居,再后来,夫妻因孩子上学学费问题再次发生争吵,丈夫还找她强行要钱,起初她死活不同意离婚,静心想想再过下去也无意义,她于是答应,但要求抚养孩子,并由丈夫支付抚育费4万元,生活补助费5000元,过错赔偿金1万元等。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双方虽自由恋爱婚姻基础较好,但通过手机短信可以看出,在共同生活中男方与其他女子有不正常交往,致使夫妻产生矛盾,虽经调解丈夫坚持离婚,女方同意,婚姻关系应予解除,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男方有一定责任。综合考虑后,法院判决准许二人离婚;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负担抚养费160元直至孩子成人;各自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中除部分财产女方拿走外其余归男方所有;男方支付女方财产款和经济补偿款共计2700元并承担诉讼费。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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