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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一丈夫为“性”福生活欠下妻子2万元

时间:2010-11-25 10:0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中国法院网讯  丈夫在妻子月经期间强行过“性”福生活,引起妻子反感,要求丈夫以后在同房时得交“同房费”。日前,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夫妻长期打闹、感情确已破裂为由作出准予刘永莉和丈夫张开(化名)离婚的判决。
      现年43岁的妇女刘永莉系宜宾县蕨溪镇村民。1983年,年满21岁的刘永莉经人介绍与同村组的张开谈起了恋爱,并于1984年11月结婚。婚后的张开逐渐迷上了打牌赌博,加之张开脾气比较暴躁,夫妻双方开始为家庭和子女问题闹起矛盾。特别是对刘永莉怀上二胎后,经镇村组干部做工作实施引产手术一事,张开极为不满,常常为次打骂妻子。刘永莉说,张开在性生活上从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即使是自己在月经期间也强行过夫妻生活,令人寒心。之后,张开如果要想过夫妻生活,妻子便让其交钱,张开只好向妻子打欠条,现在张开已经向妻子打了二万多元的欠条。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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