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婚姻法规 婚姻动态 结婚知识 离婚知识 婚姻效力 家庭关系 离婚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同居纠纷 涉外婚姻 婚姻法论文婚姻法案例 夫妻债务 婚姻调查取证 家庭暴力 离婚房产 协议离婚 离婚手续 重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起诉书 计划生育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婚姻 > 婚姻法案例 >

"终身婚约"未圆鸳鸯梦 "不淌爱河"难觅并蒂莲

时间:2010-11-25 10:0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中国法院网讯  63岁的朱某和32岁的张某,凭着一纸婚约共同生活在一起,却最终因为没有感情,张某突然失踪并另嫁他人,无奈的朱某只好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按婚约返款。近日,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63岁的朱某原系一包工头,经济较宽裕。2002年,刚离异的朱某渴望重新组建一个家庭,当时,年仅32岁的张某丧偶后带着一双儿女过着拮据的生活,在媒人的撮合下,2003年3月各有打算的朱某和张某许下了终身。为使婚姻好合到老,二人还订下了一纸婚约:“男方在南阳给女方购房一处,并付彩礼1万元、生活用品3000元,另供岳父母养老金4000元。若男方返悔,无权索要彩礼;若女方不与男方好好过日子,返还男方1.7万元。”
        “终身婚约”签订后,二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由于缺少“性”福,原本就没感情的老夫少妻每日吵闹不休,甚至以拳相待。2004年7月,张某突然失踪,朱某经多方打听后,得知张某已另嫁他人。在求人不见、要款无果的情况下,朱某凭着一纸“终身婚约”将张某诉至法庭,请求判其归还彩礼等款1.7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朱某和张某未经结婚登记,不属合法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二人的“终身婚约”带有买卖性质,属无效婚约。结合被告张某的过错情况,法院作出了解除二人同居关系,被告张某返还原告朱某8000元的判决。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