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4月27日,河南省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普通的离婚案件,但是本案中女青年高燕的对待婚姻的态度却令办案法官为之惋惜。 1982年出生的高燕是一个漂亮的姑娘,从小就向往大城市,盼望能早日过上富裕的生活。她经过努力考上了一所财经类中专学校,学习也很用功,希望能在毕业后在市区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来实现自己朝思暮想的好日子。但因为就业市场不景气,父母又是只会种田的农民无法帮她,中专毕业后一年多时间里,高燕也没有找到自己理想的工作。 2003年秋天,正在家中待业的高燕听一个熟人说,市里有一个男的正在找对象,并声称能给女方安排工作,劝高燕试一试。高燕就这样认识了大她七岁的蔡宝军——中国石油集团第一建设公司的一名职工,高燕的父母听人说这个蔡宝军以前受过劳动教养,恶习不少,便反对这门婚事。但是固执的高燕认为只要能在市区安排工作,就不能太挑挑剔。蔡宝军也信誓旦旦的向她保证三个月后就能给她安排到银行工作。于是,在双方认识仅19天后,高燕满怀着对大城市的梦想同蔡宝军领取了结婚证。 三个月很快过去了,蔡宝军没有按照诺言给高燕安排工作,并且也慢慢显露出不少坏毛病,如酗酒、赌博、爱说慌话等等,对高燕的劝告也听不进去。一次激烈的吵架后,极度失望的高燕提出了离婚,并要求蔡宝军赔偿精神损失费。蔡宝军也同意离婚,但是他却要求高燕返还结婚时花费的大部分费用。两人争执不下,走进了法院,请求速裁审判庭调解离婚。第二天,在拿到法院发出的离婚调解书后,22岁的高燕痛哭不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