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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续香火假离婚 赔了夫人又折兵

时间:2010-11-25 10:0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孟州市一名中年男子,五年前有了一个女儿,为续香火竟费尽心思设下“苦肉计”。谁想事与愿违,落了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下场。
        32岁的鲍某已有一女孩,但日思夜想,想要一男孩,来延续“香火”。2002年底,其妻怀孕,为躲避计生部门的处罚,鲍某想一“妙计”:与妻先假离婚,待日后再复婚。不料其妻弄假成真,与其离婚后不久又同他人结了婚。短短几个月,鲍某“美梦”变成“噩梦”。为了挽回局面,鲍某将其妻诉至法院,称其当初离婚是假离婚。法官告诉鲍某,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不得审请再审。法律上不承认“假离婚”。离婚后,如果双方均反悔,且均未在婚,可到民政部门办理复婚手续。如果离婚后一方另找爱人也不违法,他人无权干涉。鲍某遂在悔恨中撤回起诉。
    
        来源:河南法院网(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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