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5个月的婴儿本应是父母捧在手心含在嘴里的宝贝,可小怜怜却不得不为抚养费而将父亲告上法庭。11月3日,经北京房山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小怜怜的父亲赵猛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100元。 2000年11月小怜怜的母亲张丽与本案被告赵猛相识,短短的2个月,二人便登记结婚。婚后初期二人之间相互关心,也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但接下来,因家务琐事,他们多次发生争吵,张丽一气之下回到娘家居住不归。赵猛在多次找妻子未果的情况下,于2002年8月诉至法院,要求与张丽离婚。但此时的张丽已有身孕,因此赵猛的离婚请求被法院驳回。2003年5月26日,张怜怜(化名)降生了。但这对夫妻间的战争却给无辜的孩子带来了伤害,父亲赵猛拒绝支付母子二人生活费,无奈之下,张丽与小怜怜走上了法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