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婚姻法规 婚姻动态 结婚知识 离婚知识 婚姻效力 家庭关系 离婚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同居纠纷 涉外婚姻 婚姻法论文 婚姻法案例 夫妻债务 婚姻调查取证家庭暴力 离婚房产 协议离婚 离婚手续 重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起诉书 计划生育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婚姻 > 家庭暴力 >

家庭暴力不能靠警方单兵突进

时间:2010-11-24 21:31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公安部拟将110报警中心受理的案件,作为单列案件统一备案查办。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公安部为进一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即将采取的新举措。而在以前,警方会根据案情将家庭暴力案件归入一般婚姻、家庭纠纷或伤害案件。(《法制日报》8月1日)

  “打自己老婆孩子不算什么”、“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些流传日久的俗语道尽了遏制家庭暴力在中国的漫漫长路。在这些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即使是那些严重的家庭暴力,都被当作“家务事”轻描淡写地处理掉了。被伤害者所能得到的,往往只是警方和居委会对施暴者的劝阻和教育。惩罚的无力造成了家庭暴力的愈演愈烈。不久前,全国妇联副主席莫文秀说,近两年,全国妇联接到的家庭暴力投诉量近5万件,年均增速为70%。全国每年约有40万个家庭解体,其中四分之一缘于家庭暴力。

  前几年,南京曾经出现一个极端的案例:一女子长年遭丈夫殴打,去居委会和警方求助,换来的只是几句软绵绵的劝告和教育,“家丑外扬”让其丈夫更加变本加厉,终于,忍无可忍的她砍死了正在施暴的丈夫。该女子归案后,邻居们联名上书法院请求对其轻判……这样一起悲剧,原本是可以避免的,前提是男人得到严厉有效的制裁。但现实是,无助的女人只能选择通过另外一个悲剧来结束这个悲剧,其根源正是我国尚无专门针对家庭暴力的法律。

  以此来观察公安部将家庭暴力案件单列处理的动议,虽然在制止家庭暴力方面有进步,但难掩法律缺失的遗憾:家庭暴力在中国已经相当严重,为什么不能针对家庭暴力进行立法?我们知道,无论是公安部拟对家庭暴力案件单列处理,还是《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相对于专门的法律来说都有相当的局限性。

  电影《刮痧》让我们看到了国外法律对家庭暴力的有效干预——梁家辉扮演的父亲,因为儿子身上有几道“来源不明”的刮痧印痕,便失去了对儿子的权。这样的严厉惩罚,在当前的中国是无法想象的。美国对家庭暴力的遏制能力之所以如此强,正是因为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了警方、医疗机构等单位在遏制家庭暴力中的责任。一旦有家庭暴力发生,法律系统就会有序运行,对施暴者进行严厉制裁,对受伤害者提供保护。

  在我国,虽然新修改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加入了反家庭暴力的条款,但由于缺少相关细则,在实际操作中常常令司法部门无法可依。

  此次公安部拟对家庭暴力案件单列处理,是一种在法律缺失下的单兵突进。显然,遏制家庭暴力不能只靠公安部一己之力。最现实的问题是:对施暴者如何处理?如何为受伤害者提供保护?这些都不是警方回答得了的。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