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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家庭暴力(2)

时间:2010-11-24 21:31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对于家庭力的防治,首先是全社会要共同关注,各有关部门一起出力。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应当承担好“治”的工作,居委会、联、有关社团要做好“防”的工作,尤其当家庭力发生时,不要视而不见、认为是别的“家务事”、不用管,结果往往小事积累大案。其次,女的自我保护意识要提高,千万不要有“打了就算了、忍一忍就过去”的思想,要学会“零容忍”,即遇到家庭力不要容忍,要勇敢地起来抗,积极想办法解决。第三,面对力,要树立正确的观念,防止以制的更大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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