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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的成因及其预防

时间:2010-11-24 21:31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是指在以婚姻和血统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单位内发生的强暴行为,它不仅危害家庭,同时又危及着社会稳定的基础。

  一、家庭暴力的成因分析:

  (一)家庭暴力的历史根源。家庭暴力是伴随着不平等的地位和观念的存在而存在的。即使在阶级矛盾缓和的社会,
如果人们头脑里的平等意识尚未建立,家庭暴力作为相对独立的上层建筑的反映将继续存在。中国的家庭暴力直接渊源于封建的专制文化传统和宗法等级制度。

  (二)家庭暴力的社会经济根源。首先,妇女经济收入不高,经济地位较低,是诱发家庭暴力的危险因素。其次,社会压力是诱发家庭暴力的严重隐患。

  (三)家庭暴力的传统文化根源。中国有着两千年的封建文化,作为封建文化的指导思想,三纲理论不仅成为封建阶级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还成为人们头脑里根深蒂固的观念。在人们的思想中,父权和夫权的思想仍然大有市场,摆布、欺凌、役使妻子,成了很自然的事。这一落后观念的另一负面影响是受害人对于家庭暴力的容忍和麻木,从而强化了被害人的角色。

  (四)其他根源。家庭暴力是综合因素作用的结果。这些因素还包括教育水平低、不和谐、法治环境不完善以及主体的个体因素等等。

  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措施预防和制止;

  家庭暴力,既要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提倡每个家庭成员相互尊重、互相爱护,同时也要依靠法律,建立一个庞大的社会预防网络。在预防家庭暴力犯罪的策略上,首先是要解决不敢反抗家庭暴力的问题,其次通过教育和社会的变革,使人们从根本上放弃家庭暴力观念。

  (一)加强立法,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二)强化警察机构对家庭暴力的司法控制职能。

  (三)加强对医护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家庭暴力的诊断、治疗识别能力。

  (四)设立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为被害人提供保护和物质上的帮助。

  (五)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调解机构的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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