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敏讲,如今家庭暴力还呈现出另一种趋势,在高知识家庭中,“冷暴力”现象愈加明显。不管你跟我说什么,我就是不答理你。下面这个案例就是典型。 小孙和小吴是一对新婚夫妻,妻子小孙是独生子,从小娇生惯养,父母对其宠爱有加。丈夫小吴家境比较贫困,少言寡语。两人结婚还不到一年。小孙开始觉得自己跟丈夫在生活观念和生活习惯上有很多难以沟通的地方,小孙甚至不再想与丈夫在一起,看着成天闷不作声的丈夫,小孙日渐反感。 小吴多次想和妻子沟通,但两人说不到两句就会吵架。每天下班后,她要么和朋友逛街逛到很晚才回来,要么回家就上网。两个人从亲亲热热的小两口,逐渐变成一对一星期不说话的陌生人。小吴觉得妻子的冷漠就像一把刀,两个人吵架都成了一种奢望。妇联:面对伤害,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巴州区妇联主席付莉娅告诉记者:“大多数受害女性爱面子,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当家庭暴力发生后,为了维护自己及家庭的名声而极力掩盖,一次又一次地原谅丈夫,在某种程度上是纵容了施暴者,默认了家庭暴力的存在。有些妇女害怕家庭破裂,长时间忍气吞声,导致丈夫的暴力更加有恃无恐。而且女性容易有轻信心理,男性在施暴后,赔礼道歉写保证,女方大多则会选择原谅。” 市妇联副主席何玉华说,一直以来,我市妇联都在探索如何才能保护妇女儿童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2007年12月11日,市司法局、市妇联依托四川明正司法鉴定所联合成立了市家庭暴力伤情司法鉴定中心。当年12月18日,市、区妇联牵头在西城派出所成立“110”家庭暴力报警站。面对暴力,很多男士认为,自己的女人,打也不犯法,而很多妇女选择沉默。何玉华说:“女同胞要正视自己,不要觉得低人一等,面对家庭暴力,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米丽则告诉记者,暴力的发生,很多时候并不仅仅是某一个人的错,因此女性同胞也必须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扮演好女儿、妻子、媳妇、妈妈的多重角色。 对策:制止家庭暴力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在巴州区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110”家庭暴力报警站的工作人员看来,家庭暴力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 现在,社会上缺乏对家庭暴力危害性的认识,也缺乏大规模的反家庭暴力公众性运动。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法规,而家庭暴力又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很少有目击证人,这给法院认定家庭暴力行为带来困难,使很多家庭暴力案件因缺乏证据无法立案。现行法律主要适用对施暴者进行事后制裁,缺乏对家庭暴力正在发生及持续过程中的救济措施。家庭暴力受害者大多希望在遭受暴力时能有法律支持对丈夫实施一定的强制措施,能有一段时间避免与之接触。而现行法律大多属于“马后炮”,因而对受暴妇女保护不到位、不及时。 同时,缺乏多机构合作的反家庭暴力运作机制,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制止也很难做到用时有效。巴州区妇联主席付莉娅说:“我们妇联的处境也很尴尬,当暴力发生时,我们没有执法权,因此很多时候会觉得有心无力。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利,制止家庭暴力,只靠妇联是不行的,全社会都应该学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特别是要在各社区、乡镇多加宣传。各有关部门要联合行动,对辖区的家庭多关心,教育,如发现有家庭暴力的苗头,要及时制止,将更大的危害遏制在发生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