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继承法规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继承 > 继承法规 >

对债务重组日定义的评论

时间:2012-01-04 08:46来源:小小猫520 作者:少恺 中国法律网

    对债务重组日定义的评论

    来源:中国法律网 作者: 时间:2011/11/24 推荐债权债务律师:听说肾病的食疗方法。 对债务重组日定义的评论 提出并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制的直接动因是为了遏制腐败.但是,腐败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出现的一种暂时现象,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建立健全,经济领域的腐败势头必然会得到有效的遏制,实施会

      对日定义的评论

      提出并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制的直接动因是为了遏制腐败.但是,腐败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出现的一种暂时现象,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建立健全,经济领域的腐败势头必然会得到有效的遏制,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制的直接动因和背景将不复存在.2.会计集中核算制的法律基础不牢靠.会计集中核算制与现行的会计法律法规存在诸多矛盾.比如,《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会计集中核算制实施以后,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主体不再是"各单位",而是"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集中核算制实施以后,会计核算和监督业务集中在会计核算中心办理.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权限与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对称,单位负责人难以真正履行《会计法》规定的职责.

      3.会计集中核算制在实践中存在诸多弊端.(1)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制的初衷是加强财政监管,遏制腐败蔓延.但这道遏制腐败的"防火墙"缺少自动升级功能,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产生新的腐败现象,会计集中核算制显得软弱无力.(2)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制,在组织机构设立,人事调配,人员培训,办公场所和设备的购建等方面付出了很高的成本,相比之下其产生的作用却很有限.(3)会计集中核算制的实施给行政事业单位的深化改革带来了新课题.根据公共财政的要求,凡属公共物品范围内的行政管理支出和公共事业经费支出应由国家财政负担,但目前多数行政事业单位都存在着公共物品服务范围以外的管理活动和服务项目.会计集中核算制的实施,抑制了行政事业单位在公共物品服务范围以外具有过渡性的经营活动.(4)会计集中核算制实施以后,行政事业单位失去了财权,从而动摇了行政事业单位的主人翁意识.(5)会计集中核算制实施以后,会计核算中心履行了部分原来由财政部门职能科室履行的财政资金管理职能,而原来财政部门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并没有发生改变,这就形成了机构的重叠和职能的交叉.

      4.会计集中核算制与国库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不一致.国库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逐步实现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统一由国库集中支付.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减少了中间环节,保证了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支出.但在会计集中核算制下,财政部门根据预算把资金拨付到会计核算中心的银行账户上,再由会计核算中心根据预算单位的付款通知,将资金从统管的账户上划给用款单位.从这一过程来看,会计核算中心成了"第二国库",这与国库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不一致.囹一事一议?口山东潍坊李维清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准则》)是在对1999年1月1日颁布的债务重组准则做了重大修订后推广实施的.现行《准则》内涵更加丰富,但《准则》中对债务重组日定义的阐述存在一些问题.《准则》中有关债务重组日的定义表述为:债务重组可能发生在债务到期前,到期日或到期后.债务重组日即为债务重组完成日,即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将债权转为资本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不难发现,定义中将"完成日"等同于"开始执行日"是明显错误的."完成日"与"开始执行日"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时间概念,用两个矛盾的概念描述同一个定义,不仅令人费解,也给学习和应用带来了诸多不便.

      根据《准则》的规定,债务重组方式可分为以下五种:①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③债务转为资本;④修改其他债务条件;⑤a/minshang/jicheng/'>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 公司 交通损害 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损害 >

    建筑赔偿 ,法院支持了药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时间:2012-03-04 18:53来源:预约 作者:陶陶居士 中国法律网
    中国平安时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赔偿的规, 损失数额与应当赔偿的数额分别确定以后 , 一般可以采用抵扣工程款的方法处理无效建筑工程承包案件中的工程质量问题。 ( 三 ) 关于“半截子”工程 ( 也即“烂尾工程” ) 的处理问题。 对“半截子”工程能否结算已完工的工程款?如果合同有效,应

    《建筑法》第五条, 原告秦云辉诉被告湖南舜龙建筑施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龙公司”)、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六公司”)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于2010年6月4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李双临担

    [转载]无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处理, 后经协商未果,药业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建筑公司交付被扣留厂房,并赔偿损失。法院支持了药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律师评析: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承包人能否对建筑物行使留置权。我不知道http://www.5law.cn/info/a/minshang/sunhai/2012/0207/142405.html。 首先,《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

    《建筑法》第二十五条, 他人的合法权益,这里主要是指有可能因建筑活动受到损害的他人的民事权益,既包括他人的财产权利,也包括他人的人身权利。这里讲的“他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他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从事建筑活动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给他人合法

    发生工伤找用人单位还是派遣公司赔偿?, 第八十条 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 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第八章 附 则 第八十一条 本法关于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 、禁止转包,以及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的

    承包人能否扣留建筑物追索工程款?, 所负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贵任。 (2)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及施救费用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含有保险合同未保险的财产, 建筑工程意外险 ,应按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占总施救财产的实际价位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a保险

    注册建筑师:浅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管, 明确房屋建筑所涉及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加大因承包与分包单位(尤其是非法挂靠)所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经济赔偿和刑事责任。相比看http://www.5law.cn/info/a/minshang/sunhai/2012/0226/176723.html。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设立进入建筑行业的企业的技术性门槛,推动施工单位完善自检、自查机制的建立。发现违

    安置龙固煤矿压煤村庄的赔偿办法, 赔偿。但赔偿数额属于当地省级政府法规调整,如果只是农作物,我认为赔偿数额在2W/亩左右。山东省一、搬迁压煤村庄,依据登记造册的房屋建筑面积,由煤矿按下列标准支付补偿费: (一)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00元。(二)砖混结

    为建筑公司职工安全作业培训的讲演词, 该合同条件还对由合同一方当事人提供建筑材料、设备时的验收、保管及所提供的材料、设备与合同约定不符时的赔偿责任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二、在合同约定由承包方负责采购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情况下,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自行实施采购行为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