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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早于2003年春死亡的被继承人郑某

时间:2012-01-28 15:17来源:傲枝梅花 作者:寻羊冒险 中国法律网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何不同?,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两者的区别有: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jicheng/jichengfagui/2011/1230/62425.html。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同时死亡;转继承是

解读: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的份额。 本案评说:所谓剥夺政治权利是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如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其他权利并没有剥夺。我不知道2011年最新继承法。在本案中朱某的小儿子虽然被执行

评论 (,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均不得成为被代位继承人。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

佛山婚姻家庭律师张峥: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 被代位继承人郑某的大儿子于2001年冬死亡,早于2003年春死亡的被继承人郑某。2.被代位继承人郑某的大儿子是被继承人郑某的子女。3.被代位继承人郑某的大儿子没有丧失继承权。4.代位继承人郑某的两个孙子是被代位继承人郑某大儿子的晚辈

丧偶儿媳或女婿与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参与继承,继承的份额一般只能继承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问题: 1、代为继承是否只限于法定继承,能够使用遗嘱或者遗赠继承? 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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